副食品招标公告
副食品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本内蒙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09W01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内蒙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1020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自行到“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七)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八)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并且无食品卫生监督、物价、工商等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投标单位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
2.供应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主营业务范围应为副食品(标包3:燃料销售)且实体营业网点(非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送货上门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供应商自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能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逐行应急任务保障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9日08时30分00秒---2020年06月1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二)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现场开标。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某单位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蒙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C209W019
三、项目概况
3.1本项目采购内容划分为3个标包,供应商对所投标包中的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允许3个标包兼投,但是不允许兼中。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1 | 水产冻货、调料、干菜 | 详见货物一览表 | 490 | 2 |
2 | 禽畜肉(鲜肉)、水果蔬菜、蛋奶 | 详见货物一览表 | 450 | 2 |
3 | 燃料(生物燃油) | 详见货物一览表 | 80 | 1 |
备注 | 说明: 1.投标人可选择参投其中多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全部供货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漏,此次中标的供货商在完成本次供应合同后,在供应及时、价格合理、信誉良好的基础上,一年后考评合格可优先续约; 2.预算金额不作为实际采购金额,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实际供应量为准。 |
3.2合同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自行到“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七)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八)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并且无食品卫生监督、物价、工商等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投标单位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
2.供应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主营业务范围应为副食品(标包3:燃料销售)且实体营业网点(非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送货上门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供应商自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能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逐行应急任务保障能力。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6月 9 日至6月 16 日(08: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招标人将视情况对购买标书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汇款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 号:2105 0143 0008 0000 3619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6月 30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6月 30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0 年 6 月 3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
八、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6号城开中心
T3座1104、1105室
联 系 人:杨成龙、李迎、牛凯鑫、李丹
联系电话:157*****271、182*****099
电子邮箱:yangchenglong@cntcitc.com.cn、liying@cntcitc.com.cn
日 期:2020年6月9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内蒙某单位
地址:/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李迎
电子邮件:liying@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133*****571********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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