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福建公司全省2020-2021年无源波分设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福建公司全省2020-2021年无源波分设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福建公司全省2020-2021年无源波分设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FJYD********708,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本次采购结果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迅捷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一、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采购物资为2020-2021年无源波分设备,具体清单如下:
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招标性质:货物招标 2)项目规模:项目总预算金额约为7972.2万元(不含税)。 3)交货地点:福建省内(买方指定地点) 4)到货期:货物应在订单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到达买方指定地点。 5)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 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 标包1:4个,第一中标人:30%;第二中标人:26%;第三中标人:23%;第四中标人:21% 1.3本项目设置各模型内各分项产品的不含税单价限价,任一模型内任一分项产品报价高于其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详见第六章投标一览表不含税单价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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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①如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②如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对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还应提供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业绩要求:具备中国境内的无源波分产品相关销售业绩,自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6月6日累计发票含税金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如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单)关键页原件扫描件,相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结果截图,时间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2.3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投标产品为投标人生产的承诺函。】 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9日20时00分至 2020年06月15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元(¥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或辅助投标工具线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06日15时00分。 同时,本项目允许投标人线下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 应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或辅助投标工具加密后,将加密文件存储在电子介质(如U盘,具体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要求)上,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A号楼10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开标室参加开标。 5.4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线上递交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且投标人认为是系统原因导致递交异常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下递交开启“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申请,且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线上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 招标人在开标时间之后开始解密之前在开标现场宣布该投标人原有线上投标文件作废,并在开标现场见证下,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评标。若最终确认非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线上投标操作失败,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供应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投标失败,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异常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下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及开启申请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六、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投标样品需密封递交,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样品内附加提供一份样品清单)。 ★(1)投标样品视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于投标截止之日前提供,按投标样品清单要求提供一套CWDM或MWDM技术标准的其中一套即可,投标样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在交标时必须提供可拆开的无源合分波器,无源合分波器样品。(3)投标人在交标时必须提供半有源波分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6.2样品清单。 注:样品应与投标型号一致。 6.2样品检测时间:2020年7月7日(具体时间详见通知)。 6.3测试项目:发光功率,接受灵敏度,插入损耗,功耗,保护倒换,控制器管理等,具体参见技术规范书。 6.4测试流程关键要点:①测试标的物视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于投标截止期前提供到位; ②测试前,参与测试各方签署测试工作纪律承诺书; | ||||||||||||||||||||||||||||||||||||||||||||||||||||||||||||||||||
七、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线下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样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签名、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存储在电子介质上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是经过CA证书签名、加密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也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同样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启“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申请,等同于撤回线上已提交投标文件,线上已有投标文件将全部作废,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线上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线上递交。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40号福建移动通信大楼 联系人:肖经理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A号楼10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彭子镒联系电话:136*****680邮箱:136*****680@139.com | ||||||||||||||||||||||||||||||||||||||||||||||||||||||||||||||||||
十、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十一、附加项 11.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到达开标地址,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授权书,逾期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开标会议。 11.2如递交开启“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申请的,申请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现场提交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提供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申请将不被接受。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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