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公告
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公告
各公司、厂商:
上海理工大学档案馆将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关公司参与投标。
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加工
二、项目要求:
项目要求:在上海理工大学档案馆提供的场地内进行加工;进行档案数字化扫描(预计20万页),档案著录(预计8万条),档案数据挂接;扫描按单页报价,录入按条报价,按实结算。相关要求如下:
1、应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必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具有高校档案或政府综合档案数字化加工的经验和业绩,确保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扫描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明确主要参与人员的职责及任务,并附简历。
2、投标人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出相应的具体进度计划安排。在技术文件中明确提出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作业流程,图像处理方法,设备及人员配置,质量控制及差错防范措施。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方案中明确招标方需提供的加工场地及计算机网络环境。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数字化加工现场的安全、保密、人员管理制度,应保证施工现场设施完好无损。
5、总体质量要求: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6、扫描技术要求:所有档案和彩页按300dpiRGB真彩色扫描,每个文件合成一个pdf文档;印刷体档案要求制作成双层pdf文件;扫描后图像没有明显的墨迹。有照片的学生登记表,要对照片进行单独处理,精度600dpi 。
7、档案扫描、著录、挂接质量要求
图像要求:图像完整、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及打印清晰。
著录要求:对案卷目录信息和卷内目录的相关信息进行著录。
数据对应:档案目录数据(包含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与扫描图像100%正确对应。
数据挂接:根据档案管理系统的数据结构,对所扫描、著录的档案信息进行系统挂接处理。
招标方对中标方质检后的资源进行抽检,采用两次抽检的方式。第一次抽检10%的案卷,差错率低于0.5%(以卷内文件为单位计算,只要有1项差错,该条文件即判定为有差错,下同)为合格。若第一次抽检不合格,中标方返工后,招标方进行第二次抽检,抽检20%的案卷,差错率低于0.5%为合格。若仍不合格,则继续返工,并且招标方对所提交批次的案卷全部检查,差错率低于0.5%判为合格。若同一批次的案卷返工3次,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8、数据备份要求
提交原始扫描图像(JPG300dpi)、转换后的图像(PDF300dpi)数据,包括:档案编号及图像清单(Excel格式)、档案扫描图像文件和案卷目录(含卷内目录)数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加盖公章的材料:
1、具有涉密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经商信誉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具有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经2009年度以后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具有ISO9001: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须具有没有任何产权、经济等纠纷的数字化加工平台及拥有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6、须提供近三年内不少于3个以上综合档案馆数字化加工项目的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7、近3年来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过程中无投标人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
8、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其它
1、开标当日凡复印件均需带原件备查,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需带原件备查的资质文件若投标现场无法提供原件一律作废标处理。
3、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3月28日上午11:00(标书一式二份请密封盖章并注明招标号)
4、标书请寄: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公共服务中心102室设备科 邮编 200093
5、技术负责人:廖颖,联系电话136*****479
6、招标联系人:缪老师,联系电话(传真):********
上海理工大学设备招标领导小组
2012 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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