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响河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公示

虞城县响河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公示

虞城县响河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采购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公示

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豫资百城提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虞城县响河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虞城县豫资百城提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虞城县响河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采购建成住宅950套,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以实际发生面积为准)。

四、采购预算: 参照虞城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的同类住宅平均价格,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格由同区域销售均价下浮百分之七确认。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五、拟采购的货物的相关说明:本项目拟采购虞城县木兰保税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虞城县响河新居项目的住宅用于安置拆迁户,虞城县响河新居项目位于诚信大道与商永路交汇处北侧,占地面积42918.50㎡,总建筑面积120605.92㎡。响河新居建设房屋共950户,其中:127平方米(三室两厅两卫)735户,135平方米(三室两厅两卫)119户,94.0平方米(两室两厅一卫)90户,84.5平方米(一室两厅)6户。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虞城县木兰保税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地址虞城县滨河路西段。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因本项目为民生工程,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为方便群众生活,本着就近安置的原则,在项目采购时房屋地点宜选定县城规划区内,周边配套设施较齐全。2、为尽快安置拆迁群众,虞城县响河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采购项目现需整体采购约12万平方米的建成住宅做为安置房。

基于以上两点原因,经调查,在虞城县城区规划区内只有虞城县响河新居项目具有120605.92㎡的建成住宅,且周边配套设施较齐全,满足群众需求,虞城县响河新居棚户区改造项目为虞城县木兰保税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本项目来源单一,因此拟定虞城县木兰保税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的唯一供应商。

八、专业人员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项目论证专家: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1

姜军

郑州轻工业大学

副教授

详见附件

2

郑国军

河南国富建设有限公司

高工

详见附件

3

庞永志

华天中图建筑规划设计公司

高工

详见附件

4

吕晖

河南正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高工

详见附件

5

贾蔚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高会

详见附件

九、公示期限:2020年6月 10日起至2020年6月 16 日止。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同时抄送监督单位,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公示发布媒体:本次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监督单位:虞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虞城县豫资百城提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36*****496

地址:虞城县滨河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65*****028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C座10楼201号

发布人: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8日

论证意见.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安置房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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