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增拨补贴资金部分)招标公告

和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增拨补贴资金部分)招标公告


和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增拨补贴资金部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HDCG-HW-[2020]017号

2、项目名称:和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增拨补贴资金部分)

3、预算金额:500万元

4、最高限价:500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内容不分包,供应商所投内容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采购内容一是推动农村产品上行:包括建设“和顺县农村产品大数据系统”及创建电商扶贫引领村等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和顺县农村网货供应中心”,开发“和顺县农村网货供应链管理系统”;探索建设“和顺县冷链物流系统”并配置相关辅助性的设施设备,推动供应链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培育特色产品并进行相关认证等供应链建设与管理;同时利用互联网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育体系和服务机制和宣传,建设农村产品上行服务运营团队。二是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有效整合全县快递物流配送资源和推进智慧物流建设,完善电商仓储物流中心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并建立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对现有的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体系进行更新改造并扩大覆盖范围。充实和完善“和顺县农村电商大数据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综合公共服务功能与平台,并强化其团队建设、服务人员培育。

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7、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对本次采购内容相关标准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规定条件;

2、企业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相关内容;

3、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晋商国际C座1-8-C室;

3、发售方式:供应商须持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套与出售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表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下午14:30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晋中市榆次区汇通财富中心12楼1205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完成注册;

2、由于疫情影响,开标当日各供应商仅允许委派1名代表佩戴进入开标场所。如未佩戴口罩者或经测温发热者严禁入场,请充分考虑委派人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晋中市和顺县新华街13号

联系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138*****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晋中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C座1-8-C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jzhuading@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先生

电话:155*****677

附件:

出售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表

HDCG-FW-[2020]023号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包别或标段

供应商地址

电子邮箱

姓 名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特别申明: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若不包含所报项目内容,评委评定审核中作无效标处理与代理公司无关。

(2)若所报包别有所调整,请重新发送本表格。否则计费按原包数计算。

晋中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9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补贴 示范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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