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叶亦克乡8000亩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民丰县叶亦克乡8000亩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民丰县叶亦克乡8000亩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丰县叶亦克乡8000亩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配套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和田地区配套资金和农民自筹(投工投劳)资金,招标人为民丰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民丰县叶亦克乡8000亩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水利措施部分):防渗改造灌溉斗渠8.74公里,新建渠系建筑物81座(其中节制分水闸72座,农桥9座)。建设地点:民丰县叶亦克乡英阿瓦提村、阿依塔克村范围内。此工程共分为二标段:
第一标段:防渗改造灌溉斗渠2条,总长4.319公里,新建渠系建筑物45座;
第二标段:防渗改造灌溉斗渠2条,总长4.421公里,新建渠系建筑物36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并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建造师证书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及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施工管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上述工程项目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出席开标会;
(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于2012年3月 24日至2012年3月28日,上午10:00~13:30时,下午16:00~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4月13日10时30分,地点民丰县财政局三楼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发包人于2012年4月5日11时在民丰县财政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北京西路68号
联系人:谢志会
电话:0903—*******
民丰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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