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桑植县芙蓉桥至淋溪河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湖南省桑植县芙蓉桥至淋溪河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1、湖南省桑植县芙蓉桥至淋溪河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修建,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桑植县农村县乡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已筹集一笔资金,并拟将该笔资金的部分用于本施工招标所及之合同下的合格支付。
2、本项目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境内,路线全长30.02km,公路总投资为1800万元。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施工合同段,编号A1、A2。
3、凡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有类似公路、桥梁施工经验,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可对A1、A2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4、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施工企业的申请;本项目不接受集团公司、总公司(工程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同时提出的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本项目不接受在桑植交通建设中有未完工程的施工企业提出的申请。
5、申请人可以按本公告下述地址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于2007年9月25日开始发售(每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日照常上班),截止于2007年9月29日下午16:00。
6、申请人应凭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安全许可证及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带原件供招标人查验,复印一份交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其中交通部范本由投标人自备,招标人自编部分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0元、资格后审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还应缴纳人民币800元作为押金,向招标人租借一套招标图纸,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交还招标图纸。招标人只有在确认投标人交还了完整的图纸后,押金才能退还。
7、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了一册《参考资料》,投标人可在交付人民币500元之后,到桑植县农村县乡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一份复印件,售后不退。如有需要,还可查阅详细的勘察资料。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30万元(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投标担保。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担保如果是银行转账须存入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招标人开户银行:桑植县建设银行;账号:****************0469;招标人名称:桑植县农村县乡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桑植县农村县乡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桑植县交通局电话(传真):****-*******
联系人:向延虎 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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