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排水改造工程(和谐大街至前程路)、和谐大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丙四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丙四十街道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排水改造工程(和谐大街至前程路)、和谐大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丙四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丙四十街道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S-ZB-********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排水改造工程(和谐大街至前程路)、和谐大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丙四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丙四十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丙二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和谐大街至乙三街)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及开发区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排水改造工程(和谐大街至前程路)、和谐大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丙四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丙四十街道路排水工程(长沈路至丙二十一路)、丙二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和谐大街至乙三街)。
2.2 建设地点:汽开区长沈路以南、和谐大街以西、乙三街以东、长沈铁路以北。
2.3 招标范围:工程测量、勘察、咨询、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 建设规模: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警示系统、人行步道等道路附属设施及污雨水改造工程。
2.5 设计周期:30天(含设计及现状测量)。
2.6 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工程咨询、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标人须委派一名专职设计代表,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建设期提供设计相关服务。(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专职设计代表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财务要求:具备近3年(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近3年(2017-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须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若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为联合体各个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0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1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招标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信用中国良好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网页版截图、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以上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同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开评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刘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明翰国际1302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1*****97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39@qq.com
标签: 排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