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关于市区城市照明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关于市区城市照明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市区城市照明设施改造工程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01市区城市照明设施改造工程1*******中东路(花园路-开发路)路灯、环城路(中山街-中区路)路灯灯头和兴业大厦景观亮化等市区城市照明设施进行改造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市区路灯及高楼亮化设施的改造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需要专业的团队和机械设备。国网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供电有限公司是市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的维护单位,具有丰富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时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电力管线改造及线路接电取电都需要国网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供电有限公司支持配合。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国网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供电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45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单立高级工程师丽水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沈雄卿高级工程师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潘磊中级工程师丽水市旧城改造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市区路灯及高楼亮化设施的改造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需要专业的团队和机械设备。国网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供电有限公司是市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的维护单位,具有丰富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时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电力管线改造及线路接电取电都需要国网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供电有限公司支持配合。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有保证,用电取电安全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内容精神。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路灯维护单位国网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供电有限公司实施,由国网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供电有限公司进行方案设计。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82*****073

传真:/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处州公园地下管理办公用房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明设施 办公室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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