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网站集群运行维护政务督办模块招标公告

门户网站集群运行维护政务督办模块招标公告

昌都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群运行维护政务督办模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都市恒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藏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对昌都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群运行维护政务督办模块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CDHY-CDCG-********17

二、采购名称:昌都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群运行维护政务督办模块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77.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7.5万元。

四、采购内容:新建一套督办任务统一的信息收集平台;新一套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即时的任务管理平台;门户网站系统升级、数据初始化和培训。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关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

②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④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2020年6月10日至6月16日(每天上午09:3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昌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0、51号窗口(昌都市恒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需公证)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17-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提供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及信用报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9)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附裁判文书网截图)。

注:上述资料提供相应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证件、书面声明、承诺函为原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15: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6月23日15: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理机构:昌都市恒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启赤花园2栋一单元14-2

邮 编:854000

联 系 人:赵海军

联系电话:139*****325

昌都市恒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模块 督办 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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