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线吐库段增建第二线应急工程施工用电临时电源工程招标公告
南疆线吐库段增建第二线应急工程施工用电临时电源工程招标公告
南疆线吐库段增建第二线应急工程
施工用电临时电源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乌铁招标2007-06
一、基本情况
项 目名 称: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应急工程施工用电临时电源工程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南疆吐库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乌鲁木齐铁路局吐库二线建设指挥部
法人委托人:韩选民
联 系 人:蔡成哲、叶荣高
电 话:****-*******(市电)、073-25073(路电)
移动 电话:139*****661、137*****035
传 真:****-*******(市电)、073-25073(路电)
邮 编:830011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铁道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30号部令);
4.《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8号部令);
5.《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计政策〔2001〕1400号);
6.《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建工〔2000〕55号);
7.《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8.《关于发布〈加强和改进铁路施工招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05〕155号);
9.《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建工〔2005〕28号);
10.关于《加强和改进铁路施工招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建建〔2005〕54号);
11.《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12.《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13.《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14.《关于认真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开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建〔2007〕11号);
1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与招投标挂钩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建〔2006〕35号);
16.《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
17.《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铁监〔2006〕76号);
18.《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179号);
19.《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25号部令);
20. 《关于将资金监管及拖欠工程款等事项纳入合同管理的通知》(建工电〔2006〕137号);
21. 《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奖励约束考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铁办〔2007〕35号);
22. 《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339号);
23.《关于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中天山、伯信特隧道等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286号);
24.铁道部鉴定中心批准的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中天山、伯信特隧道等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三、招标内容
DK130+960—DK214+600段应急工程施工用电临时电源工程,主要工程数量:
(1)变电所
①110/35KV变电所(一进一出,10000KVA变压器一台)一座;
②110/35KV变电所(一进二出,16000KVA变压器一台)一座;
③35/10KV变电所(二进八出,6300KVA变压器二台)一座.
(2)电线路
①35KV架空线路 88.5km
②35KV电缆线路 3.0km
③10KV电缆线路 3.0km
(3)建设工期:30天。
四、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
五、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一企业集团只能有一家投报。
六、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2007年3月25~29日发布招标公告。
2.2007年3月29~4月2日10:00~18:00发售施工招标文件和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4月1日16:00进行招标文件答疑。
3.2007年4月16日10:00前,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报送投标文件。10:00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召开施工招标开标会。
4.2007年4月16日,进行施工投标文件的评审。
5.2007年4月16日,报送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应急工程施工用电临时电源工程施工评标结果报告。根据路局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结果发中标通知书。
七、施工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售价:RMB20000元/套(贰万元整)。其中施工招标文件:RMB15000元/套(壹万伍仟元整),资格后审文件:RMB5000元/套(伍仟元整)。不论中标与否,此项费用概不退还。
八、投标人将购买资格后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款电汇到以下地址,凭汇款单据并交复印件购买资格后审查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南疆吐库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新疆库尔勒市建设银行新城区分理处
帐 号:140*****038
开户行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建设银行新城区分理处
九、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十、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
时间:2007年4月13日15:30至17:30止
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收费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铁路局附属机构办公楼411房间)
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以交易中心财务确认到帐为准),否则按弃标处理。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到交易中心缴费的投标人,应当提前电话联系交易中心,可以采取电汇方式付款。
招标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南疆吐库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
法人委托代理人: 韩选民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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