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化公司增产重整高辛烷值组分油工程机械租赁
宁夏石化公司增产重整高辛烷值组分油工程机械租赁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宁夏石化公司增产重整高辛烷值组分油工程机械租赁
招标编号:DBGC-FW-JLHJ-YZH-2020-011
一、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由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宁夏石化公司增产重整高辛烷值组分油工程机械租赁;
2.2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承揽的宁夏石化公司增产重整高辛烷值组分油工程提供施工期内吊装和运输服务,项目估算637.467万元(含税),具体需求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范围附表。
2.3 服务地点: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厂装置区内。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项目现场计划调整实施。
2.5 服务质量:投标人应保证投标范围内所有车辆使用期内的需求保障,对于突发情况用车需求投标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协调车辆满足需求。
2.6 付款方式:作业期每满 1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一次性结清本期作业费用,在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就本合同约定内的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之发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开具的发票有问题,造成甲方日后发生的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保有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权力。付款前,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不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不构成甲方违约。
2.7 标段划分: 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吊装服务等相应内容。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 人员资格要求:每台投标设备最少配备1名驾驶员,年龄18-60岁,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疾病。须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下证件扫描件:
3.4.1 具有相对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叉车除外);
3.4.2 特种设备操作证(载重汽车、运输车(挂车)除外);
3.4.3 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载重汽车、运输车(挂车))。
3.5 车辆证件要求:
3.5.1 汽车式起重机须提供投标设备行驶证原件扫描件。
3.5.2 运输车(挂车)须提供投标设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营运证)原件扫描件。
3.5.3 叉车、汽车式起重机由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意见书。
3.5.4 提供强制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交强险(叉车除外)、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操作和服务人员的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险。(须提供保单原件扫描件)。
3.6 所有权及数量要求:不限制投标人对投标设备的所有权,投标人如自有设备数量不足部分采取租赁形式的,须提供相应设备的框架协议或委托书(须明确投标人具有投标设备的使用权和转租权)。中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10日前向招标人提供正式的租赁协议。
3.7 设备出厂年限:投标设备出厂年限为6年(含6年)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汽车起重机和载重汽车、运输车(挂车)提供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叉车需提供出厂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3.8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
3.9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近三年相关信誉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3.10 投标人须承诺:(1)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合法,车辆保证定期保养,按期审验,购买保险。(2)保证按用车单位的要求,准时、准点到达施工现场。(3)提供的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服务态度良好,遵守法规,听从用车单位的安排。因租赁车辆和驾驶员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租赁方承担。(4)根据现场需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业主管理规定完成各项工作。(5)投标人应保证投标范围内所有车辆使用期内的需求保障。对于突发情况用车需求,投标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协调车辆满足需求。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没有满足使用方需求,视为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投标人承担使用方所有损失,使用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为保证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同规格型号的吊车投标人应按高峰期需求数量备用,在招标人的要求下7日内抵达。
3.11 未列入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
3.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0年06月10日至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800元。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后15日内办理发票开具。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7月01日09:00,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 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6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 电汇
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1日09:00;
7.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号
联 系 人: 李欣然
电 话: ****-********
电子邮件: lixinran-hqc@cnp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联 系 人: 尹志慧
电 话: ***-********
电子邮件: yinzhihui-hqc@cnpc.com.cn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 ********171*****0010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06月10日
招标
|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