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度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局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等(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度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局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20-604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普陀区吉镇路259号 (具体据甲方要求) 6、交付日期:不得大于65个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优惠比例为6%。 10、最高限价:*******.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不得大于65个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方姜杰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情况表;(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 “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5)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公司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公司近期的审计报告(2018年或2019年)或财务报表等.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10 16:00:00至2020-06-1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注:以上上传资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其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06月17日(除节假日外)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需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20楼东(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纸质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24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6-24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20楼东 2、磋商地点:上海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20楼东。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一正贰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06月18日上午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邮件发送至********3@qq.com。代理机构将于2020年06月18日下午16:00时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