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嘉卉花苑二期一标段检测服务采购(9.10.11

房县嘉卉花苑二期一标段检测服务采购(9.10.11


房县嘉卉花苑二期一标段检测服务采购(9.10.11.13号楼)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房县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表【2020】0806号备案意见,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房县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房县嘉卉花苑二期一标段检测服务采购(9.10.11.13号楼)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的法人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房县嘉卉花苑二期一标段检测服务采购(9.10.11.13号楼)

二、采购项目编号:********(ZDSY20-026Z)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采购内容:对房县嘉卉花苑二期9、10、11、13号楼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抽查及墙体拉结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外墙、屋面保温、门窗五性)、设备安装水电检测)。

服务期限:以工程实际需要及发生时间为准

项目预算:人民币320000.00 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会计报告;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6个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6个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供应商在十堰市有合法开展检测工作的场所;

7.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不低于10人)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且提供身份证;以上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9.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信息登记;

10.供应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1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提供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六、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须是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第四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另外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不予受理。

2.发售地点: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6楼。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开启响应文件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开启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6 23日下午15:00。

2.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0623下午15:00。

3.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6楼。

八、采购人名称: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房县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西水北路1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877

九、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房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况晓梅

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6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5*****239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2020年6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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