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海丰县东溪河支流常态化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海丰县东溪河支流常态化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丰县东溪河支流常态化保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月 02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006-202112-0005
项目名称:海丰县东溪河支流常态化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丰县东溪河支流常态化保洁项目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7月06日 至?2023年07月06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被委托人应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期内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固定劳务服务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固定劳务服务人员(至少包含领班、保管、办公室、后勤等)的用工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7)为确保河长制工作的全面推进和黄江河流域环保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同时满足我县创文创卫的工作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实施3年期限的常态化保洁治理服务时,能与黄江流域主河道的中标保洁单位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协调工作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项目在中标后实施3年期限的常态化保洁治理服务时,能与黄江流域主河道的中标保洁单位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协调工作,保证处理协调好保洁范围、保洁质量以及处理好主河道与支流因河水流动带来垃圾漂浮物的流动交叉,河水质量变化的协调处理工作,保证河道治理效果和治理目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10)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经营范围须包含河道清理服务或环卫保洁服务等能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类似服务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6月11 日至2020 年 6月 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方式:只接受现场获取登记并提交材料【须提供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备查,若现场能够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官网网址直接查询到的材料信息或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的材料信息,可不需现场提供原件】,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07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海丰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宇丰
电话:****-*******
附件
159*****50363.pdf">委托代理协议
159*****50410.pdf">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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