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南路西延工程招标公告
红山南路西延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BNJ120114-01SG
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红山南路西延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2]24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5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5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红山南路西延工程
2、工程地点:东起黄家圩路,西至中央北路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95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9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新建道路、桥涵、排水、路灯、绿化等附属设施等
10、工程规模:长度:1060 m;宽度:35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3月26日至 2012年3月30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报告,缺一不可,造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报告,缺一不可,造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本工程道路设计类型为城市道路;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拟报项目经理须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
(4)拟报项目经理必须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1年2月至2012年2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须社保机构盖章)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并参加资格审查;若拟报项目经理未按时参加预审或虽然按时参加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申请,资格审查不通过;
(5)资格预审时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到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审,否则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6)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现金、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等额提供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7)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投标的注册建造师需持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9)本次资格预审材料中所涉及的材料,投标申请人在资审现场均应提供原件备查,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规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11)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承诺如下:“1)由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一天,投标人按1万/天支付违约金;2)承诺工程验收移交一次性通过,否则投标人按合同总价5%支付违约金;3)本标段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解决。”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12)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3/26 8:30到 2012/3/30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白下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2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蒯慕宁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小红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strong>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