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平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020年南平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J[2020]14

1、招标条件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平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2020年南平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南平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高速服务区(共7个服务区)

2.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污水处理改造工程约620万元,运营维护费用105万元/3年。

2.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试运行服务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试运行服务、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和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

2.6招标内容:①拟对洞宫山、佛子山、仁山、武夷山、湛卢、北苑、丰乐服务区14个排污系统进行排污系统改造,要求区内公厕、办公生活及经营场所污水等均需一并纳入改造,如化粪池、隔油池区内缺陷的需完善,未设置的要一同改造配置到位。此次改造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公开招标,改造后污水处理系统日处理污水量为50吨,要求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标准。招标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内所有处理单元的设计、土建(包括绿化恢复)、工艺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及辅助管道材料等的供货与安装,以及5年期的运营维护。其中前2年质保期内由中标人免费维护,后3年期运营维护费用另算(7个服务区的运营维护费用控制价合计为35万/年),由中标人另行与经开公司签订维护合同。内容包括化粪池、隔油池的清理、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提交每年一次的合格出水水质检测报告、以及配合各类检查工作等,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以上工程内容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协助业主开展前期报批手续;以及开工、验收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并免费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2.7总工期:本工程从合同签定生效日起到具备投产条件时间为60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

2.8.1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会审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8.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3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

(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在岗人员。(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环保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给水排水),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人员。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人员。

(6)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或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8)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由项目所在服务区(共14个污水处理点)现场考察确认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9日上午9时30分到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 2020年7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9:30之前送至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原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00元(壹拾万元整人民币)。

②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③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且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银行保函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上述提交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收,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08253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闽高速信息网(hp://www.fjgsgl.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崇安街道崇溪东路9-1号

电 话:136*****150

联系人:彭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fjhj*******@163.com

电话:****-******* 136*****443,传真:/

联系人:小章

监督机构:福建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党群部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污水处理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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