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配方食品招商(第三次)招标公告

新生儿配方食品招商(第三次)招标公告

新生儿配方食品招商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患者、家属的需求,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上海妇婴药房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征集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采购新生儿配方食品。具体要求及有关规定如下:
一. 商品需求:
1. 商品名称及用途:新生儿配方食品(用于新生儿母乳不耐受、肠道壁发育不完善患儿的替代食品)
2. 送货地址: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长乐路536号、高科西路2699号)院内指定地点
3. 经营范围:食品、保健品
4. 合作方应以薄利多销为经营原则,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质同类渠道的销售价格
5. 具有相关资质及检验报告
二. 遴选主体及采购形式:
1. 遴选主体:上海妇婴药房有限公司
2. 采购形式:内部公开遴选
三.参评企业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有合适、固定的本市经营场所;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近半年内的任意 1 个月纳税和社保记录;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犯罪证明(裁判文书网截图并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投标单位介绍
2.商品详细信息(根据采购需求制定)
3.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及法人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廉洁承诺书
7.其他相关的有效证明
五.廉洁要求
1.在本次项目公开遴选过程中不许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2.不得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3.不得相互串通,排斥参选人,损害参选人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利益;
4.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我司如确认中标人在本次遴选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699号门诊楼北侧上海妇益母婴健康服务中心内服务台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
2.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 19 日 17: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投标纸质文件及相关产品样品概不退回,我司视情况自行处理。
上海妇婴药房有限公司
2020.6.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 食品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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