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梁林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梁林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东平县老湖镇梁林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建设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供应商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5.283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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