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S301赛肇线“畅安舒美”省级科技示范路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省九江市S301赛肇线“畅安舒美”省级科技示范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九江市S301赛肇线“畅安舒美”省级科技示范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以赣路综规字【2020】18号、浔路字〔2020〕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江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九江市公路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提质升级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定制研究项目智能化交通信息采集、整合处理、共享发布策略,以交通运输安全和信息服务水

平为出发点,拟在 S301 赛肇线沿线布置多种信息系统终端,通过专线链路接入瑞昌市公路局现有的路网管理平台系统,同时定制搭建综合展示系统,实现外场监测终端采集的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集

中展示。经深入勘查,外场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边坡岩土结构安全在线监测系统、可变信息发布系统、可变交通诱导系统、路侧智能交互基站系统、智能道桥冰雪预警处置系统、视频/事件监控系统、智慧驿站(服务区)系统、交通安全设施撞击/倾斜预警系统、主动发光标志等,同时增设公路局路网中心内场软硬件平台相关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

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JD1

九江市S301赛肇线“畅安舒美”省级科技示范路工程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7月,施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36个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可能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调整工期和施工计划,投标人必须理解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并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1日00时00分至2020年6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交易系统中报名,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根据最新文件要求,现补充两点开标现场要求。

(1).各投标单位每家只允许一个委托人进入交易中心进行开标。

(2).根据最新文件精神,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招标单位、招标监督等进入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出示赣通码。请所有相关人员自行在手机支付宝APP中搜索“赣通码”,登记完成相关赣通码申领工作,并在开标进入交易中心大楼时配合相关防疫人员出示所生成的二维码。 请所有相关人员提前做好此项工作,否则造成无法按时进入开标大厅等情况,影响招投标的,后果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江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甲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9*****864****-********

监管部门:九江市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2020年 6月10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

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①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②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④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⑤最近3年(指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1日,下同)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⑥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⑦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 经理

1

具备中级职称,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项目 总工

1

具备中级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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