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湖B04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临水临电 招标公告

杨春湖B04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临水临电 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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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杨春湖项目(B04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

临建水电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李柯联系电话:186*****332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2、投标人合格条件

3、投标费用

4、招标方式

5、招标范围

6、工期及进度

7、质量标准及奖项

8、安全目标

9、文明施工目标

10、CI形象目标

1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12、投标报价

1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4、结算

15、工程款支付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8、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9、合同授予标准

2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1、投标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武汉杨春湖项目(B04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1.2工程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与杨春湖交汇处

1.3工程规模:该地块占地面积为20,765m2,总建筑面积167,207.93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0,785.00 m2,地上建筑面积:96,422.93 m2。地下室为三层,地上由商业裙楼(高18米)和两栋办公塔楼组成(高100米塔楼层高3.8米,单层面积1400平方米。高150米塔楼层高4.5米,单层面积1,500平方米)。

1.4建设单位:武汉前霖实业有限公司

1.5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三证合一证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网银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中标,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未中标,待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3投标人必须以单位名义网银转账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其它单位或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4 投标人中标后七天内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向招标人补交履约保证金,补交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5%,其中:工期、质量各占30%、安全保证金占40%,待合同履行完毕且满足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要求并办理完完工结算后,发包人将保证金如数退还投标人,如果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交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其中标权利,招标人将另外选择中标人,同时没收放弃中标权利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其中新引进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按照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分包队伍每月按照应付工程款2%在支付时扣除。

3.5招标人开户银行名称:武汉市建行江岸支行蔡家田分理处 ,账号:****************0191,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转账备注栏需注明:武汉杨春湖项目(B04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建水电劳务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杨春湖项目部

4、招标方式

4.1本劳务分包工程采取在线下公开招标的方式,且综合评分最高的一家单位为中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单位

不足3家则本次招标作废,不进行开标)。

4.2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4.3本次招标原则上不进行二轮报价,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及项目特征认真填报;本次招标不设招标控制价,但投标人报价超出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10%以上的取消其二轮报价资格(若有),并限制其6个月内不得参与武汉分公司其它项目招标,且招标人不作解释,仅针对超出平均值10%以上的投标人送达限投信息;

4.4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现场踏勘(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疑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qq.com),招标人将做统一澄清;若投标人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疑义,则视为投标人已经了解影响组织施工及报价的一切情况,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投标人以现场环境或工程情况而提出的任何调价要求。

4.5 招标文件公布后5天内,如有疑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疑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qq.com),招标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做出澄清,若没有澄清则表明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6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报价则表明其同意上述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方式,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5、招标范围

5.1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人委派的所有临建水电劳务相关工作,临水临电施工内容(临建活动彩板房、厕所、厨房及室外有关水电消防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内的临水临电消防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劳务分包工作内容(投标报价清单及图纸、方案及甲方联系函。)

5.2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

6、工期及进度

6.1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月日(具体时间以承包人实际发给分包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按下表所述各区域工期完成,,提前进场进行临水临电施工,时间为暂定,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业主总体进度安排,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数 716天。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16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具体时间以承包人实际发给分包人的竣工通知书为准)

7、质量标准及奖项

7.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2本工程质量奖项必须达到合格 标准。

8、安全目标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2‰,达到武汉市文明工地 的要求。

9、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武汉市文明工地 要求,满足中建二局观摩工地标准要求。

10、CI形象目标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

1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临时水电施工内容(办公区、生活区临建活动彩板房、厕所、厨房及室外有关水电、消防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水电、消防安装调试工程。)临时水电施工需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及图纸施工,并做好水电线路的保护工作;同时需配合工程进展对水电线路进行改造、挪位、二次防护、维护等工作。含管路、线路改道,水管、电缆的保护覆盖,故障抢修,配电箱防护棚、防雨棚制作安装、观摩整改、后期拆除、清理、材料回收等工作。

10.1暗埋水管安装:包含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沟道的开挖、水管的布设、连接、管道试压、土方的回填、打夯等。

10.2明装水管安装:包含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水管的布设、连接、支架的加工、安装,水龙头的安装。

10.3 生活水箱、冲洗水箱的安装:包含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水箱支架的制作、安装,水箱的安装,PVC冲水管的安装等。

10.4 电缆埋地:包含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电管敷设、电缆的布设、回填等。

10.5 配电箱的安装:包含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配电箱的固定、安装。

10.6 线槽线管布线:包含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电线的布设、线槽的安装固定,孔洞的开设,开关、接线盒、插座的安装、设备调试等。

10.7办公区及生活区及现场所需的空调设备安装、空调支架制作安装等工作

10.8甲方委派的其它与临建水电、通风、消防相关关的一切工程内容

10.9 做好施工资料,临建竣工图等

10.10后期水电维护费暂定为1.2万元/月(含管路、线路改道,水管、电缆的保护覆盖,故障抢修,观摩整改、后期拆除、清理、材料回收等工作),维护开始时间需主管工长、机电经理及项目经理确认,临水临电按合同要求核算,且按照建筑面积临水临电单项工程价格不超过3.5元/m2,若超过3.5元/m2,则按3.5元/m2的价格进行结算。以上价格为税前价格。

甲方享有对乙方施工的工程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等因素造成的违约责任索赔的权利。严禁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按所干工程量的70%结算,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2、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采用 2008年《湖北省相应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定额计价模式(计价软件采用广联达),其中定额人工采用固定综合人工,定额直接费辅材下浮、定额直接费机具下浮,下浮后得到的基价仅计取规定的增值税,计价软件不再计取任何附加税、管理费、利润、风险、组织或技术措施费、规费等费用,以上各项费用等由投标人根据自身综合水平考虑在报价内。

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和劳务分包内容需要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正常工序衔接(包括但不限于因配合支撑爆破而产生的暂停施工等)所产生的费用;小型工具用具使用费;辅助材料费;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箱、电缆、电线费;施工生产个人防护、用品费;保险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招标人统一办理,其它保险由中标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分包合同备案费用(包含招标人承担的部分);投标人所需的各种管理费、利润、增值税,国家与地方政府各种税收及收费、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动等

12.2招标人保留调整劳务中标人承包范围的权利,劳务中标人不得就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12.3劳务中标人应提供的材料及机具为第13条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的所有主料、辅料及机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电气:垫铁、螺栓、螺母、垫圈、膨胀螺栓、螺母、垫圈、垫片、木螺丝、机螺钉、铁丝、铁钉、电焊条、焊锡膏、焊锡丝、焊锡、锁紧螺母、橡胶垫、油漆、乙炔气、氧气、工业酒精、塑料带、塑料胶粘带、塑料胀塞、塑料异形管、塑料软(硬)管、尼龙扎带、端子号牌、塑料台、塑料护口、铜绑线、接地卡子、相色带、管件、防水弯头、胶木线夹、胶带、腊布、漆布、胶布、电缆支架;

给排水、球胆、塑料球、小于DN80的钢制活接头、大小头、管箍、接头零件、玛钢堵头、石棉绒、石棉盘根、胶皮碗、螺栓、螺母、垫圈、膨胀螺栓、螺母、垫圈、垫片、平垫铁、斜垫铁、木螺丝、铁丝、电焊条、托钩、铜丝、橡胶圈、油漆、防火漆、铅油、汽油、乙炔气、氧气、生料带、油麻、粘接胶、砂布、玻璃丝布;

通风空调:垫木、螺栓、螺母、垫圈、膨胀螺栓、螺母、垫圈、垫片、平垫铁、斜垫铁、木螺丝、铁丝、电(气)焊条、铁钉、托钩、石棉橡胶板、橡胶板、高压胶皮水管、油漆、乙炔气、氧气、生料带、油麻、支架木垫、粘接胶、砂布、玻璃丝布、自攻螺丝、花篮吊钩、开口销、铁丝网、铆钉、销轴、聚氯乙烯薄膜、泡沫塑料、塑料布、帆布、软管卡子、防火漆、小于DN80的钢制活接头、大小头、管箍、接头零件、玛钢堵头、石棉绒、石棉盘根、胶皮碗、铅油、汽油、打包带、打包带扣、胶钉;氧气瓶、乙炔瓶及配件

机器具:电焊机、配件及修理、手提电锯、配件及修理、砂轮切割机、配件及修理、手提钻、配件及修理

电锤、配件及修理、手提电吹风机、配件及修理、台钻、配件及修理、电葫芦、手动葫芦、配件及修理、开孔器、配件及修理、液压弯管器、配件及修理。

现场劳务人员需按招标人要求统一穿着工作服,工作服由招标人按照中标人提供的人数统一订做;登高超过两米以上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由招标人统一购买配置,现场所使用的安全帽全部由招标人统一购置;工作服、安全带、安全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3、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13.1材料:模板、木方;钢筋;混凝土;砖胎模砌筑用砖、砌块、水泥、砂子、钢管、扣件、顶托、钢爬架;工地照明大灯、一二级临时配电箱、临时消火栓、灭火器;临时水电用的各种主材(临时电缆电线、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焊接钢管、接线盒、圆钢、扁钢、总等电位箱、端子箱、配电箱、钢制套管、铸铁管、水箱、水泵、洁具、水管、管件(含弯头及三通)、阀件、防爆地漏等;材料供应数量以定额工程量加上定额损耗为准,超过部分由承包方负担,一旦发现承包方浪费材料,立即给予浪费材料价值的3倍处罚,并在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13.2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汽车吊、发电机。

14、结算

详见后附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

15、工程款支付

详见后附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商务标

16.1.1投标报价表

16.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6.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16.1.4投标人目前在施工程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16.1.5承诺函

16.1.6投标函

16.1.7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转账)

16.2技术标

16.2.1企业简介(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资料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6.2.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体系内容:(1)劳务公司的管理体系;(2)拟投标项目的管理体系,中标后不能更换;(3)劳务公司的管理制度;(4)劳务公司与投标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工艺流程;(5)拟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如资料不齐取消其投标资格。

16.2.3主要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

16.2.4特殊工种操作证(开标时验原件,具备住建厅级特殊工种操作证并在武汉市进行备案。)

16.2.5 不同阶段劳动力安排计划(注明各工种人数及主要来源地)

16.2.6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6.2.7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完场清)保证措施

16.2.8质量(包含但不限于:预留、预埋、线管、灯具等)及奖项保证措施

16.2.9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16.2.10劳务中标人需提供的机具、设备一览表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7.1密封袋正面需注明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投标日期。

17.2密封袋封口(活缝)处应贴有密封条,密封条上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名章、密封日期等。

17.3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商务标3份,技术标3份,商务标和技术标单独装订成册,一正二副;纸质版标书必须与集采平台上传标书资料一致(暂不进行集采平台招标,仅投递纸质版),否则招标人有权废标处理。(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一份电子版商务标)

18、投标文件的领取、递交、开标与评标

18.1招标文件领取

领取时间:暂定2020年月日,具体以发布时间为准;

领取方式:招标人可以到武汉市洪山区杨春湖项目(b04地块)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递交

18.2.1递交方式:云筑网网上投标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交相关资料(暂不进行网上招标);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杨春湖项目(B04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含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开装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杨春湖项目(b04地块)

18.2.2递交截止时间:暂定2020年月日15:00前;(若有特殊情况提前沟通)

18.2.3本招标工程于2020年 月 日下午3:00 时在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杨春湖项目部会议室组织开标。在此日期前,标袋不许开封,招标单位视情况通知投标单位是否参加开标,并将结果书面或电话通知投标单位。

18.3纸质投标递交联系人:姓名:李柯;电话:186*****332

18.4本工程投标文件评标方式详见附件一:《投标文件评分标准》

18.4.1 评分详见集采平台

评标细则表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分

备注

1

人工费

50


由评分人综合考虑单价及总价

2

质量目标

4



3

工期

3



4

职业健康与安全

5



5

环境保护

1



6

企业CI形象

1



7

劳务管理

3


劳务实名制管理承诺、劳务管理制度等

8

同类施工经验

3


由评分人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履约、月度结算或完工结算办理情况等

9

企业资质等级

6



10

管理人员比例

3



1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

3



12

操作工人持证率

3



13

质量保证措施

3



14

劳务力计划安排

3



15

文明施工

3



16

材料节约措施

3



17

生活管理方案

3




小计

100分


由评分人审查投标人递交的标书,根据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结合投标人采取的针对性措施、资料的真实性等作出公平公正的评分

18.4.2本次招标采取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的“人工费”项得分最高,且不承诺总价最低的为中标人,并且不做任何解释。

19、合同授予标准

19.1招标人将选择投标价格、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方面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9.2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2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0.1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分包合同的签署,规定时间内不签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权利,且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另外选择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20.2分包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格式一

临建水电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武汉杨春湖项目(B04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税前单价(元)

发票税率(3%)

计算规则

备注

一、

单项工程






1

综合人工工日单价

工日


3%

2008年《湖北省相应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


2

定额辅材费

下浮%

3%

2008年《湖北省相应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

按定额直接费下浮%

3

定额施工机具费

下浮%

3%

2008年《湖北省相应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

按定额直接费下浮%

其他






1

零星用工

工日


3%

按照现场确认的实际发

生工日数计量(按10小

时/工日)

现场水电维护等其它工作

备注: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因施工条件及市场行情了解不充分为由等原因提出调整税前单价的要求。

2.投标人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有关报价的要求,并承诺为完成临建水电施工,除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的本工程所需的其余材料、机械等均由中标人提供,其费用已经包含在税前单价中。

3.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工作内容中有但上表中未单独列项的工作内容,其价格已经综合在上述税前单价中,实际发生时不再单独计算。

4.上述税前单价是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对应工作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正常工序衔接所产生的费用、辅材费、机具(械)费、劳务中标人现场经费、劳务分包企业管理费等各种管理费、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费、利润、风险费等费用。

5.以上报价中投标人已综合考虑达到合同约定质量、安全奖项的费用,且招标人有权调整施工范围,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在调整价格。

6. 上述税前单价固定不变,乙方需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综合单价=税前单价*(1+3%);投标人承诺,临水临电按合同要求核算,且临水临电单项工程价格不超过3.5元/m2,若超过3.5元/m2,则按3.5元/m2的价格进行结算,以上价格为税前价格。

单位:(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作为我公司工程的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代表我以本公司的名义与贵方与贵方进行招投标事宜及有关分包合同的洽谈、签订、工程施工管理等活动,被授权人在合同谈判及签订、施工管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且授权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负责班组及工人管理、工程结算、收款、工人考勤确认、工资(生活费)发放等经济权限及现场一切管理事务。我承认并承诺被委托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此授权禁止再次委托,特此委托。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现场负责人)(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注:委托期限至本工程结束,合同约定事项完结。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四

投标人目前施工任务情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建筑面积

劳动力人数

总承包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格式五

承 诺 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承接武汉杨春湖项目(B04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工程的施工,在此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形象、劳务管理等做出以下承诺:

序号

内容

投标单位承诺

1

质量目标

1.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样板间标准为依据);若质量标准达不到合格,接受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且无条件负责维修至验收合格;若由第三方进行维修则费用由乙方承担。1.2本工程质量奖项必须达到/ 质量奖项标准。

2

工期

满足甲方要求总进度要求。乙方延期违约金5000 元/天,最高为合同价的1 %。

3

安全目标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0.3% 。达到武汉市文明 工地要求。

4

文明施工

达到/ 要求,满足中建二局观摩工地标准要求,达不到此标准,视情况处罚乙方合同额1%以内的违约金。

5

企业CI形象

乙方要确保工完场清,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 评定要求。达不到此标准,乙方接受合同价0.5% 的罚款。

6

劳务管理

我方保证严格执行贵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各项的工作。同时保证按时支付工人工资,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

7

同类施工经验

不少于2 个。

8

其他

我方将配备具有多年项目经验的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甲方要求调配足额的劳动力,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以上承诺相关的费用均已考虑在综合单价内,我方不再另行索赔费用。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格式六

投标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我司积极响应贵司拟定的武汉杨春湖项目(B04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建水电劳务分包招标方案,在充分考虑市场运行规律的情况下,结合我司自身情况,认真填报本次报价。

一、具体报价参见招标清单。

二、我司郑重承诺:

1、本次报价是充分考虑了本企业正常经营运转所应获取的合理利润并且含税(增值税、所得税)的全费用完全单价。

2、我司完全理解贵司综合考虑各项目的情况而制定的招标文件,一旦我司中标,将无条件接受贵司指定的分包任务,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按照中标单价签订合同,不会因具体工程量的大小、具体工程地点、具体工程环境、具体付款条件等提出提高合同单价的要求,如果出现此类情况,贵司可视为我司违约,无条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我司一旦中标,无论进场施工前是否签订了正式的劳务分包合同,均会按照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并且承诺最迟在进场30天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否则,贵司不支付工程款,且不管出现任何一种情况,均可视为我司违约,责令我司无条件退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我司一旦中标,只要已经进场施工,无论合同是否签订,都严格按照本次中标单价执行,后续招标定价不对已经进场施工的分包工程单价构成任何影响。

5、我司将严格按照贵司的有关制度和要求,积极做好分包月度结算和分包过程签证等工作,如果未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贵司可停止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我司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

6、施工过程中,若存在遗留项目未能按贵司要求完成,我司同意贵司按完成遗留项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予以扣除,对所产生的实际费用无需得到我司确认。

7、一旦中标,我司将严格遵守具体合同的其它约定。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或受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target=t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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