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长春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对长春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环境监测站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02-3153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2012-02-3153**************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03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2 年 03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2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2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2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建设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朝阳区卫星路7930号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首付合同款30%,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60%,余款在保修期结束后2013年底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特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一年保修期,终身维护。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5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
耿聆 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负责人:李东侠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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