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圩镇、爱园镇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线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裴圩镇、爱园镇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线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裴圩镇、爱园镇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线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工程编号:2012jszy032
裴圩镇、爱园镇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线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国有,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裴圩镇、爱园镇境内;
(二)工程规模:裴圩镇建设错车道75个,面积为4500㎡;爱园镇建设错车道73个,面积为4380㎡;
(三)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4月。
二、本次招标工程设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Ⅰ标段:裴圩镇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线路道路改造工程;
Ⅱ标段:爱园镇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线路道路改造工程。
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上述标段中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需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四、申请人于2012年3月27日8:30至3月31 日17:00止,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建造师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
(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八)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2、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及上述报名原件到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350室三项办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的或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谈判资格。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符合要求的,再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经评审投标书及报价有效的投标人,按照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在排序中投标报价最低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排序中投标报价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同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设定招标控制价下限: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本工程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八、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60%,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80%,余款在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清(质保金除外)。
九、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十、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招标人:泗阳县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宿迁志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严 晓 晓
联系电话:137*****763 传真:****-********
咨询电话:****-********
十二、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3月27日至 2012 年3月31 日。
编制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并盖单位章)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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