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镇澳溪村田洋至张溪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莲花镇澳溪村田洋至张溪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卓知同施招字(2012)第012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2、招标人地址:同安区莲花镇美埔 ; 邮政编码:___361100 。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长青北里112号长安楼602室;邮政编码: 361004。
5、招标项目名称: 莲花镇澳溪村田洋至张溪道路改建工程 。
6、招标项目地点: 同安区莲花镇澳溪村 。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2.3 。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本工程起于澳溪田洋大桥头,终于张溪自然村,全长4.18公里,路基宽5.0米,路面宽3.5米,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进行路面硬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及交通工程等。总投资约413.64万元。
9、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招标人除了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外,也可在2012年 3 月 31 日后至截标前仍可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地址:同安环城北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本次投标担保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帐号, 户名: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同安农行; 帐号:***************
10、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或联合体 。
1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 3 月 27 日至2012年 3 月 31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地址:同安环城北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二楼)。
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后审申请资料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
7:30 时至 9:30 时送达厦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4、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后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
15、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6、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彭培源、庄碧珠; 电话:_******* ;传真:*******
招标人: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盖章)_;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章)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法定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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