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省级矿产资源国情调查
[单一来源]省级矿产资源国情调查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本级)省级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项目编号:DYG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本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本级)
2、拟采购项目:省级矿产资源国情调查
3、采购项目预算:500万元
4、采购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24号)要求:2020年全面启动省级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省级财政保障本行政区矿产资源现状调查、数据汇总核查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费用。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安排,结合年度工作量,2020年度项目预算资金1095万元,省财政仅下达了500万元,资金缺口很大。
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是自然资源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自然资源部首次开展的重大矿产资源综合调查工作,时间紧(国家要求两年完成)、任务重、工作量大,完成好此项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在目前财政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更需要一支信誉度高、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门类多、对吉林省矿产地质熟悉、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地勘队伍来承担此项目。经综合考量,吉林省地质调查院是唯一符合完成我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要求的地勘单位。
(1)2019年,吉林省地质调查院受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资源国情调查总项目办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所的委托,承担了吉林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项目的前期工作(部投资45万元),按有关技术要求对吉林省已有矿山、矿产地、调查单元进行了梳理,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并得到部总项目的认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2)吉林省地质调查院为公益性国有地勘单位,被中国地质调查局评为“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A级单位”,被中国矿业联合会纳入“地质勘查单位信用信息红名单”。1998年建院以来承担完成国家项目111项,省级项目52项,获国家级奖1项,省部级奖15项。也是吉林省技术力量最为雄厚的地勘单位,专业门类全,技术力量强,现有地质矿产、物探、化探、水工环、遥感、数据信息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66名,其中研究员27名、高工51名,工程师51名。拥有各类专业设备113台套,完全具备承担我省矿产资源国土调查项目的实力。
(3)吉林省地质调查院曾承担过多项全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类科研项目,如《吉林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吉林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等项目,对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等情况非常熟悉,并积累了大量的矿产地质资料和数据,尤其是潜力评价和储量利用调查是本次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由吉林省地质调查院承担,能够减少很多实物工作量,有力解决项目经费严重不足问题。
(4)吉林省地质调查院与总项目办(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所)合作多年,属战略性合作团队,承担项目10余项,熟悉其管理模式,与首席专家沟通顺畅,合作默契,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开展。
综上,为充分利用吉林省地调院以往的工作成果,减少实物工作量,解决项目经费投资严重不足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完成,特申请我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确定吉林省地调院是唯一适合单位。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吉林省地质调查院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明溪路961号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20年3月30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吉林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事宜进行论证,专家组成员在对该项目的任务及要求和吉林省地质调查院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后,经讨论形成如下论证意见:
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是自然资源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自然资源部首次开展的重大矿产资源综合调查工作,需要对全省矿产资源种类、分布、资源储量、资源潜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按国家统一要求建立数据库。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安排,结合年度工作量,2020年度项目预算资金1095万元,省财政仅下达了500万元。
吉林省地质调查院是吉林省技术力量最为雄厚的公益性国有地勘单位,拥有地质矿产、物探、化探、水工环、遥感、数据信息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66名,其中正高27名、副高51名,被中国地质调查局评为“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A级单位”,被中国矿业联合会纳入“地质勘查单位信用信息红名单”。该院共承担完成国家项目111项,省级项目52项,获国家级奖1项,省部级奖15项。在吉林省矿产资源调查研究方面,圆满完成了《吉林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吉林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等项目。
按照国家要求该项目时限为2年,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完成好此项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而省财政拨付的资金缺口很大。吉林省地质调查院不仅技术力量雄厚,在以往承担的吉林省矿产资源调查研究方面的项目中,积累了大量的全省矿产地质资料和数据,而且在2019年,该院受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总项目办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所的委托,承担了吉林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并得到部总项目办的认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该项目由吉林省地质调查院承担,既可充分利用以往的工作成果,减少实物工作量,解决项目经费投资严重不足的问题,还能确保项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
基于上述理由,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吉林省地调院是承担此项目最适合的单位。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钟长林 吉林省地质资料馆 研究员
王宏伟 吉林省地矿测绘院 研究员
于恩君 吉林省核工业地质局 研究员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0年5月9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518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于明宽、李文略
电话:****-******** ****-********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郭鑫
电 话:****-********
2020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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