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消防设备设施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消防设备设施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消防设备设施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二、工程概况: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消防设备设施检测服务,检测范围总面积约29.7万平方米,检测项目包括: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供水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机械送风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安全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水炮系统等。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公示时间:
2020年06月09日 14:00 至 2020年06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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