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单位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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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单位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受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委托,对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3-0013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单位物业管理服务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查看 1

采购人对服务提出的详细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项目概述: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富北路66号,建筑面积:1945平方米,办公人数:305人。项目需求必须全部响应,如出现无法响应、不满足需求的情况,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注:如单个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未明确标注的,一律按足12个月计算。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项目管理与综合服务二、设施设备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三、环境卫生服务四、食堂餐饮服务按标准制作、保质保量、调剂合理、品种齐全、卫生安全。五、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六、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服务要求(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 服务要求及人员配备,物业服务工作(不少于15人)一、项目管理与综合服务(3人) 1、人数: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收发员1人,保管员1人。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男女不限,年龄在 45岁以下,有从事本岗位 5 年以上(含5,年经验年限累计计算)工作经验;虚心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有较强的管理和沟通能力。(需提供如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收发员:女性,政审合格,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身体健康,从事本岗位工作 1 年以上。保管员:男女不限,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亲和力及服务意识强。 3、职责范围:(1)负责与业主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内部各类报刊、信件的收发保障工作 4、管理标准:(1)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2)物业管理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 文明服务,严格考勤。(3)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达到 95%以上。(4)信件收发准确,无差错。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3人) 1、人数:3人。其中:保洁员2人、洗衣工1人。 2、人员要求:保洁员:女性,年龄 50岁以下,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洗衣工:女性,年龄 50岁以下,责任心强,熟练操作洗衣设备。 3、职责范围:(1)负责日间办公楼内外、走廊、卫生间、楼梯踏步台阶、墙裙、电梯前室、卫生桶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2)负责会议室、活动室的卫生清扫工作。(3)负责庭院卫生清洁工作。(4)负责门前三包卫生清扫工作。(5)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制服清洗工作。 4、管理标准:(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2)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4)服务文明、规范、准时。三、食堂伙食供应工作(6人) 1、人数:6人。其中:厨师1人,面案1人,勤杂2人,水案2人。 2、人员要求:厨师:男性,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含3,年经验年限累计计算)工作经验,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面案:男女不限,年龄55岁以下,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含3,年经验年限累计计算)工作经验,能制作各种面点,有相关工作经验。水案:男女不限,年龄55岁以下,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含3,年经验年限累计计算)工作经验,能制作各种面点,有相关工作经验。勤杂: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从事本岗位2年以上(含2,年经验年限累计计算)工作经验。 3、职责范围:(1)负责机关食堂不同的用餐要求,提供伙食供应服务工作。(2)负责机关食堂每周菜品出品、食材验收、库房管理、原材料配料、成本控制及核算管理等。(3)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的卫生管理。(4)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5)配合甲方对食堂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6)负责临时性用餐服务工作。 4、管理标准:(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3)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体检。(4)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 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5)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 100%,测评满意率 90%以上。四、设施设备维修(1人) 1、人数:1人。其中:综合维修1人。 2、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5岁以下,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须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备查),能熟练操作维修所有设备,具备多面技术能手。 3、职责范围:(1)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日常电气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2)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上、下水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工作。(3)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办公家具、门、窗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4、管理标准:(1)甲方对电力维修服务满意率达到 95%以上。(2)报修处理及时率 100%(其中:中、小问题 24 小时内解决,急修:2 小时内解决)。(3)日常维保计划实施率 100%。五、秩序维护(不少于2人) 1、人数:2人。其中:车库管理员(保安)1人,更夫1人。 2、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5岁以下,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职责范围:(1)负责采购人指定办公楼、庭院安全和正常秩序;(2)负责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3)负责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4)负责做好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的维护和管理等。 4、管理标准:(1)严格验证、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机关。(2)庭院、办公楼环境秩序良好,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秩序井然。(3)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 ★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二、严格审核录用物业项目的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三、要求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料,保存完好。 ⑴保存的资料要真实有效。 ⑵对资料实行动态管理。 ★其它 1.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无特殊情况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招聘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2.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担其责任。 4.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12小时之内到位,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5.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全部照价赔偿。 6.甲方将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并依据考核结果支付费用。 7.节假日加班等费用按劳动法规定甲方给予补助。 8.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五险”、工会经费、服装费、意外险、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88803元。

最高限价金额:

688803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06 月 11 日 8:30 时起至 2020 年 07 月 05 日 16:3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07 月 06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06 月 11 日至2020 年 07 月 05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富北路66号

项目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770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0-06-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行政执法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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