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虎门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东莞市虎门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港口装卸机械设备【65吨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40.5吨集装箱轮胎式龙门起重机(柴油机、电网两用)/40.5吨集装箱轮胎式龙门起重机(电网供电)】(招标编号:GMTC123DQHG0008BO)所需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和技术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货物及相关服务:
子包1: 65吨51米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2台
子包2: 40.5吨集装箱轮胎式龙门起重机(柴油机、电网两用),6台
子包3: 40.5吨集装箱轮胎式龙门起重机(电网供电),7台
包括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和技术服务等。
2)交货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二期码头。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初步验收。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 子包1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含1亿);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获得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制造商具有符合本招标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制造商具有符合本招标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制造商必须在世界范围内至少制造完成并交付使用过2台额定起重量 50吨或以上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子包2、3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含1亿);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获得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制造商具有符合本招标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制造商具有符合本招标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制造商必须在世界范围内至少制造完成并交付使用过13台额定起重量40.5吨或以上轮胎式龙门起重机。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12年3月27日~2012年4月1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至12:00, 14:00至17:30;
获取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招标文件价格: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制造商授权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自带U盘拷贝图纸。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2年4月17日09:3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4月17日10:00;
递交地点:东莞市虎门港服务大楼2楼开标室(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中心服务区虎门港服务大楼)。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2年4月17日10:00;
开标地点:东莞市虎门港服务大楼2楼开标室(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中心服务区虎门港服务大楼)。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编:523009;
电子邮箱:gdmeetc3lry@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