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及交通安全素质提升需求 招标公告
2020年 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及交通安全素质提升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2020年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及交通安全素质提升项目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5,319,800.00 | |||||||||||||||||||||||||||||||||||||||||||||||||||||||||||||||||||||||||||||||||||||||||||||||||||||||||||||||||||||||||||||||||||||||||||||||
项目背景 | 深圳有超过1800万的外来人口,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和部分居民文明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交通法治和文明出行意识薄弱,交通安全与文明形势严峻。我市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占四成,加强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管理和宣传教育势在必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加强普及交通安全教育,提高群众遵规守法意识,改善交通违法情况,降低交通伤亡事故,深圳交警支队拟通过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及交通安全素质提升项目,开展电动自行车通行道路对策方案研究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宣贯工作。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注意:提供明确、具体的资格要求(设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不具备倾向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营业范围需包括以下至少一类:①第一类:智慧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管理咨询;②第二类:广告业务/会展咨询/策划服务;③第三类:教育信息咨询/教育科研内容研发。投标人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网络截图。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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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通行道路对策方案研究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宣贯,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加强普及交通安全教育,提高群众遵规守法意识,改善交通违法情况,降低交通伤亡事故。 二、项目依据及参考标准 (1)《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2)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绿色出行行动计划》; (3)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 (4)《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5)《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及相关方案的通知》; (6)《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 (7)《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8)《深圳市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征求意见稿)》。 三、项目建设内容 1、电动自行车通行道路对策方案研究 目前,我市全市90%的道路没有电动自行车专用车道,未来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的同时,为进一步非机动车道建设,加快创造登记纳管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需要采取短、平、快的模式建设机非隔离示范路,并向各街道交安办进行推广,督促各街道加快完善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尽最大限度为老百姓创造通行条件,满足老百姓通行需求。因此,项目需对电动自行车车道建设现状及需求进行调研论证,提出适应未来3-5年发展的可行性及操作性强的政策研究建议,指导各部门按照此政策研究建议加快电动自行车车道的建设,并参照政策研究建议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定期对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研究成果要求如下表所示。
2、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宣贯 (1)上牌登记须知展板:包括登记注意事项、全市登记网点展示、线上及线下登记流程展示。
(2)专项主题宣传:包括专项主题宣传海报、易拉宝。
(3)线下安全教育普及宣传:以发放宣传折页的形式,围绕提倡登记上牌以及安全骑行电动自行车。
3、交通安全教育节目制作、公益投放宣传 结合年度交通安全宣传重点工作,积极与广电集团合作,充分发挥广电集团社会传播影响力,从不同角度策划、制作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节目以及实施公益宣传内容的投放,重点加强对社会面的交通安全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骨干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策划新媒体宣传,组织制作交通安全教育警示宣传公益片,通过广电集团各个频道分播放,积极引导教育市民交通安全出行的重要性。 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4、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宣传 针对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开展培训和宣传。具体工作包括: 1)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安全业务培训:聘请专业导师与团队,组织对交通文明志愿者进行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教育培训工作;从志愿精神、文明礼貌、交通知识、安全常识等各方面制作PPT课件,组织各级各类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培训。 2)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宣传:组织设计、制作一批用于招募、宣传交通文明志愿服务的宣传、折页等;组织策划拍摄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宣传视频,通过公交、地铁以及其他户外大屏进行广泛宣传,每年结合工作重点制作一部宣传视频;组织对社区、企业、学校进行交通文明志愿服务问卷调查,积极宣传交通文明志愿服务。 具体数量和要求如下表所示。
四、项目技术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对于电动自行车通行道路对策方案研究,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的形式提交。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我市电动自行车发展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研究报告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3)对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宣贯及节目制作等,应严格遵循建设内容中规定的数量和要求,各项工作实施之前应提交采购方评审和确认。 (4)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可按照招标人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五、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要求不少于5-8人驻点办公。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现场人员,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供应商须指定1名签收人,代表供应商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 | |||||||||||||||||||||||||||||||||||||||||||||||||||||||||||||||||||||||||||||||||||||||||||||||||||||||||||||||||||||||||||||||||||||||||||||||
商务需求 | 1、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工作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进行初步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项目的中间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8个月内协助招标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2、付款方式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由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中标方提交中期成果并获招标方审查通过后,由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评审验收的最终成果后,由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 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 3、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方案咨询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成果提交招标方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1年的技术支持。 4、验收要求 编制的技术方案、设计制作的宣传和培训物料应获得招标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项目提交的成果包括: 1)《电动自行车通行道路对策方案》报告,含纸质文本8套、电子版光盘2套。 2)项目要求的展板、海报、易拉宝、宣传折页、培训材料等。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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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专家名单:黄舒健、杨阳、周德钊 项目负责人:孙婷 136*****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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