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金山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假肢及矫形器及矫形鞋招标(两包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的供应商;(2)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己承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假肢及矫形器及矫形鞋招标(两包件) 2、招标编号:SHXM-1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20-42227) 3、预算编号:16-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金山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假肢、矫形器、矫形鞋招标进行供应商采购。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本项目共分两个包件,分别为:包件一:预算金额30万元;包件二:预算金额30万元。 5、交付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6、交付日期:2020.01.01~2020.12.31。(正式签定合同前发生的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给原服务单位)。 7、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元(国库资金:6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最高限价:60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2020.01.01~2020.12.31 11、项目联系人:封琴琴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6-11 13: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总公司授权书;4、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网上上传人员信息须与现场报名人员一致。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彩色扫描件(不得使用电子章),我们将在上述时段内进行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11 13:00:00至2020-06-1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1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7-01 13: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网址: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网址: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携带网上签收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2)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网上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网上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审核通过,可在2020年6月 11日至2020年6月18日下午四点期间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如非在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8日下午四点时段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或不至现场缴纳标书费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600000元,(包件一:300000元;包件二:300000元。)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项目改为全程线上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开标应携带的资料与纸质投标文件快递至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3号门上海市金山区采购中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快递延期的风险,尽早将标书寄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临源街620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8号楼8103室(海凌路龙海路交叉口一楼) | 邮编:201599 | 邮编:200540 | 联系人:陆玲 | 联系人:封琴琴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