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2020BFQHZ00495
原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3、4、5、6、8包答疑及延期公告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3、4、5、6、8包(项目编号:2020BFQHZ00495)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是否属于集采目录内?
答:不属于。
2、本项目所使用的电子交易系统,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答:不违反,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违法?
答:不违法,本项目采购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是否违法?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故该要求的设置符合相关规定。
5、本项目设置的评分细则,是否违法?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6、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供应商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是否可以修改?
答: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生产厂家授权,是否可以修改?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产品质量与知名度”、“投标人信誉资信情况”、“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和维保体系”的评分标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如下: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产品选型合理性 | 根据所投产品选型、配置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产品选型先进,配置与项目匹配度高的,得4-5分; 2、产品选型合理,配置与项目匹配度较高的,得2-3分; 3、产品选型一般,配置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1分。 | 1-5分 |
投标人资信 | 1.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具有2018或2019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得1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或审计报告)扫描件,体系证书另提供全国认证认可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官网证书查询截图。 | 0-3分 |
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评分: 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性和可行性好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好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内容的不得分。(F为投标人所得分数)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设计、安装、系统集成、人员培训、维保方案合理可行性; 2、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设计的科学可行性; 3、安装施工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方案的科学可行性; 4、运行调试、验收方案的科学可行性; 5、技术资料交付承诺的完整性。 | 0-3分 |
售后服务和维保体系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及维保体系(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合同甲方反映较好,有持续的备品备件供应)、售后服务承诺、售后响应时间、保修期、保修内容及优惠条件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1-2分横向比较酌情评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分 |
11、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时30分,现变更为2020年6月18日9时30分。
12、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1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附件: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3、4、5、6、8包答疑及延期公告.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2020BFQHZ00495
原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7包答疑及延期公告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7包(项目编号:2020BFQHZ00495-7)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实验室仪器共享管理系统”的技术参数,是否可以修改?
答:增加参数:
“3.5仪器授权控制设备参数
★3.5.1蓝牙电源控制器15套:无需布设局域网络,采用一对一控制,通过移动互联网与云平台及预约助手连接;控制器应采用智能化设计,控制贵重仪器设备电源;用户只有通过扫码验证身份,验证通过仪器才通电,才能正常使用仪器;支持与预约助手联动,采用微信身份验证上下机,鉴别使用者身份,登记使用机时。基于实验仪器安全考虑,控制器需具备电源线的防插拔功能,不接受简单的插线板方式控制(避免老师学生随意插拔使用仪器,造成仪器损坏)。控制器防水防尘的要求:满足IP55防水防尘标准;阻燃防火要求:满足UL94中的V-0级别。
★3.5.2蓝牙电脑控制器5套:无需布设局域网线,采用一对一控制。包含电脑控制模块、蓝牙通讯模块,控制贵重仪器设备配套电脑;控制器采用蓝牙方式与手机通讯,通过移动互联网与云平台及预约助手连接;控制仪器配套的电脑应用程序(仪器配套软件),用户只有通过扫码验证身份,才能使用仪器配套软件;支持与预约助手联动,采用微信身份验证上下机,鉴别使用者身份,登记使用机时。”
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是否属于集采目录内?
答:不属于。
3、本项目所使用的电子交易系统,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答:不违反,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违法?
答:不违法,本项目采购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是否违法?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故该要求的设置符合相关规定。
6、本项目设置的评分细则,是否违法?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7、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供应商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是否可以修改?
答: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生产厂家授权,是否可以修改?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1、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产品质量与知名度”、“投标人信誉资信情况”、“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和维保体系”的评分标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如下: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产品选型合理性 | 根据所投产品选型、配置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产品选型先进,配置与项目匹配度高的,得4-5分; 2、产品选型合理,配置与项目匹配度较高的,得2-3分; 3、产品选型一般,配置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1分。 | 1-5分 |
投标人资信 | 1.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具有2018或2019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得1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或审计报告)扫描件,体系证书另提供全国认证认可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官网证书查询截图。 | 0-3分 |
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评分: 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性和可行性好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好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内容的不得分。(F为投标人所得分数)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设计、安装、系统集成、人员培训、维保方案合理可行性; 2、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设计的科学可行性; 3、安装施工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方案的科学可行性; 4、运行调试、验收方案的科学可行性; 5、技术资料交付承诺的完整性。 | 0-3分 |
售后服务和维保体系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及维保体系(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合同甲方反映较好,有持续的备品备件供应)、售后服务承诺、售后响应时间、保修期、保修内容及优惠条件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1-2分横向比较酌情评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分 |
12、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时30分,现变更为2020年6月18日9时30分。
13、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1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附件: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7包答疑及延期公告.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2020BFQHZ00495
原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2包答疑及延期公告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2包(项目编号:2020BFQHZ00495-2)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超高效液相系统(进口)”及“▲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的技术参数,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是否属于集采目录内?
答:不属于。
3、本项目所使用的电子交易系统,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答:不违反,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违法?
答:不违法,本项目采购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是否违法?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故该要求的设置符合相关规定。
6、本项目设置的评分细则,是否违法?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7、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供应商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是否可以修改?
答: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生产厂家授权,是否可以修改?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1、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产品质量与知名度”、“投标人信誉资信情况”、“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和维保体系”的评分标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如下: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产品选型合理性 | 根据所投产品选型、配置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产品选型先进,配置与项目匹配度高的,得4-5分; 2、产品选型合理,配置与项目匹配度较高的,得2-3分; 3、产品选型一般,配置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1分。 | 1-5分 |
投标人资信 | 1.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具有2018或2019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得1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或审计报告)扫描件,体系证书另提供全国认证认可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官网证书查询截图。 | 0-3分 |
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评分: 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性和可行性好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好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内容的不得分。(F为投标人所得分数)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设计、安装、系统集成、人员培训、维保方案合理可行性; 2、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设计的科学可行性; 3、安装施工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方案的科学可行性; 4、运行调试、验收方案的科学可行性; 5、技术资料交付承诺的完整性。 | 0-3分 |
售后服务和维保体系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及维保体系(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合同甲方反映较好,有持续的备品备件供应)、售后服务承诺、售后响应时间、保修期、保修内容及优惠条件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1-2分横向比较酌情评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分 |
12、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时30分,现变更为2020年6月18日9时30分。
13、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1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附件: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2包答疑及延期公告.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2020BFQHZ00495
原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1包答疑及延期公告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2020BFQHZ00495-1)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请明确本项目的任务书编号。
答:KYCG2020-00014。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独立通风笼盒系统(IVC)”的技术参数,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规格配置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2 | 独立通风笼盒系统(IVC) | 1.货物需求: 1.1小鼠IVC独立通风笼具(1拖3):1套; 1.2大鼠IVC独立通风笼具(1拖1):1套; 1.3备用周转小鼠笼盒:15个; 1.4备用周转大鼠笼盒:3个; 1.5不锈钢搬运车:2辆; 1.6不锈钢双层推车:2辆; 1.7置物架:1个; 1.8实验工作台 :2个; 1.9可升降圆凳:6把; 2.功能和用途:设备由进排气主机和独立密闭式通气动物笼架(盒)组成,适用于SPF级小鼠饲养与繁殖。有效保证操作人员、动物及环境的安全。 3.技术要求:小鼠独立通气动物笼具(IVC)应按国标《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14925-2010)及其它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制造、配套、安装,确保优质。整体机要求:电源供应符合中国制式为220V/50 Hz; 4.小鼠IVC独立通风笼具 4.1. 小鼠IVC独立通风笼具(1拖3)数量:1台 4.1.1.主机与笼架分离,不接受一体机和壁挂机; 4.1.2.一台主机最多可连接2-4个单面架,换气次数可调在0~70次/小时;且能保证笼架的通风、压差等较为均衡; 4.1.3.主要材质:采用SUS304不锈钢发纹板经镭射切割、数控成型等工艺制作而成; 4.1.4.尺寸:≤310×550×1650mm。小型主机使实验室空间得到充分利用;主机操作界面为斜面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 4.1.5.主机排风口采用恒压连接方式,以保障最远处笼盒风量平衡;笼架笼具回风管采用一次成型的高分子材料等径三通及平板式插板连接器与主机连接,顶部回风管道可根据笼架高度进行调节。 ★4.1.6.操作采用HMI智能化控制,尺寸≥7寸真彩屏,具有正负压运行模式自动切换功能,具备数字通信功能,可与中控室电脑连接。主机采用低噪音离心风机,具有温湿度超差报警功能及压差超差报警功能,支持透传短信报警功能。 ★4.1.7.采用智能变风量设计。电源:220V;功率:200W;排气量需不低于200m3/h;换气次数(次/h):0~70(可调);空气洁净度(级):100级;设备满负荷运行时的噪音低于60dB。 4.1.8.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4.2.小鼠IVC笼架 数量:3架 ★4.2.1笼架规格及数量:小鼠56笼单面笼架尺寸(长×宽×高):≤1570×460×1780mm。8层×7列=56笼位。为方便使用,整体高度不超过2000mm。 4.2.2.材质:采用SUS304不锈钢结构,可高压灭菌,易清洗,可拆卸,无需工具即可拆卸清洗,管壁厚度不低于1.5mm; 4.2.3.笼架送风气管和排风气管采用SUS304不锈钢管,气管与笼盒连接采用硅胶气嘴连接,气嘴与气管采用旋转式卡槽连接,拆卸快捷; 4.2.4.笼架导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不易变形; 4.2.5.笼架的两侧纵向带有坐标编号1、2、3、4…、笼架顶部横向位置带有坐标编号A、B、C、D…,坐标为激光打印,永不褪色。方便笼盒位置的准确记录; 4.2.6底部有4个不锈钢万向脚轮,其中2个带刹车装置。 4.2.7笼架与主机箱中间连接具有防震橡皮条,防止震动。 4.3小鼠IVC笼盒 数量:168套 ★4.3.1.尺寸:≥325×210×180mm。小鼠笼盒底面积不小于440cm2。适用饲养小鼠数量不小于5只;需与原有笼盒配套使用。 4.3.2.笼盒材质:笼盒采用PPSU(聚苯砜)高分子材料一次成型,不混有回收杂料,颜色透明便于观察小鼠;耐高温≥150℃笼盒与笼盖之间采用侧向硅胶密封条,密封性能好,不宜漏气。笼盒含笼盒、盒盖、不锈钢网盖、水瓶、塑料标示牌。绝对禁止使用假PPSU塑料或者回收塑料; 4.3.3.笼盒的进排风嘴均在笼盖上,动物免受直接被送风吹的刺激,笼盒内气流速度<0.18m/s; 笼盒内梯度压差(Pa):10~50(可调); 噪声(dB):≤55;菌落数(个/皿小时):0; 4.3.4. 笼盒与笼架要连接紧密,密封性好,产品在置于普通环境中使用时,笼盒内能始终保持SPF 级空气洁净度; ★4.3.5. 采用静压微风技术,对每个笼盒独立送气,防止交叉感染;预留防停电窒息通道;(投标文件中提供笼盒实物图片扫描件) 4.3.6.笼盒内采用静压箱使洁净空气均匀向下,送向生活区,排风进口有过滤装置避免毛发、木屑等进入主机内; 4.3.7.内置式饮水瓶,容积250ml方形带液位刻度,材质均采用全新进口PPSU原材料,瓶口为医用硅胶软性密封,瓶嘴为304不锈钢材质,电抛光处理,无漏水现象,动物饮水咬合处无金属毛刺现象; 4.3.8.不锈钢网罩:网罩主框不锈钢丝直径不小于4.0mm,主框内矩形网格不锈钢丝直径不小于1.8mm,网罩成品应做表面电化处理,保证其外表光滑无毛刺。 4.3.9.笼搭扣材质为航天工程塑料,置于盒盖两端,开启方便,不易断裂,使用寿命长; 5.大鼠IVC笼具(一拖一) 数量:1套 5.1功能和用途:设备由进排气主机和独立密闭式通气动物笼架(盒)组成,适用于SPF级小鼠饲养与繁殖。有效保证操作人员、动物及环境的安全。 5.2技术要求:大鼠独立通气动物笼具(IVC)应按国标《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14925-2010)及其它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制造、配套、安装,确保优质。 5.3.整体机要求:电源供应符合中国制式为220V/50 Hz。 5.4技术参数 5.4.1.主机 数量:1台 5.4.1.1主机与笼架分离,不接受一体机和壁挂机; 5.4.1.2一台主机最多可连接2-4个单面架,换气次数可调在0~70次/小时;且能保证笼架的通风、压差等较为均衡; 5.4.1.3主要材质:采用SUS304不锈钢发纹板经镭射切割、数控成型等工艺制作而成; 5.4.1.4尺寸:≤310×550×1650mm。小型主机使实验室空间得到充分利用;主机操作界面为斜面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 5.4.1.5主机排风口采用恒压连接方式,以保障最远处笼盒风量平衡;笼架笼具回风管采用一次成型的高分子材料等径三通及平板式插板连接器与主机连接,顶部回风管道可根据笼架高度进行调节。 5.4.1.6操作采用HMI智能化控制,尺寸≥7寸真彩屏,具有正负压运行模式自动切换功能,具备数字通信功能,可与中控室电脑连接。主机采用低噪音离心风机,具有温湿度超差报警功能及压差超差报警功能,支持透传短信报警功能。 5.4.1.7.采用智能变风量设计。电源:220V;功率:200W;排气量需不低于200m3/h;换气次数(次/h):0~70(可调);空气洁净度(级):100级;设备满负荷运行时的噪音低于60dB。 5.4.1.8.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5.2.大鼠IVC笼架 数量:1架 5.2.1笼架规格及数量:大鼠25笼单面笼架尺寸(长×宽×高):≤1670×600×1870mm。5层×5列=25笼位。为方便使用,整体高度不超过2000mm。 5.2.2.材质:采用SUS304不锈钢结构,可高压灭菌,易清洗,可拆卸,无需工具即可拆卸清洗, 管壁厚度不低于1.5mm; 5.2.3.笼架送风气管和排风气管采用SUS304不锈钢管,气管与笼盒连接采用硅胶气嘴连接,气嘴与气管采用旋转式卡槽连接,拆卸快捷; 5.2.4.笼架导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不易变形; 5.2.5.笼架的两侧纵向带有坐标编号1、2、3、4…、笼架顶部横向位置带有坐标编号A、B、C、D…,坐标为激光打印,永不褪色。方便笼盒位置的准确记录; 5.2.6底部有4个不锈钢万向脚轮,其中2个带刹车装置。 5.2.7笼架与主机箱中间连接具有防震橡皮条,防止震动。 5.3大鼠IVC笼盒 数量:25套 5.3.1.尺寸:≥470×312×260mm,底面积≥0.1㎡,高度≥180mm。采用纵向密封结构。适用饲养大鼠数量≥ 5 只。需与原有笼盒配套使用。 5.3.2.笼盒材质:笼盒采用进口全新PPSU(聚苯砜)高分子材料一次成型,不混有回收杂料,颜色透明便于观察大鼠;耐高温≥150℃笼盒与笼盖之间采用侧向硅胶密封条,密封性能好,不宜漏气。笼盒含笼盒、盒盖、不锈钢网盖、水瓶、塑料标示牌。绝对禁止使用假PPSU塑料或者回收塑料; 5.3.3.笼盒的进排风嘴均在笼盖上,动物免受直接被送风吹的刺激,笼盒内气流速度<0.18m/s; 笼盒内梯度压差(Pa):10~50(可调); 噪声(dB):≤55;菌落数(个/皿小时):0; 5.3.4. 笼盒与笼架要连接紧密,密封性好,产品在置于普通环境中使用时,笼盒内能始终保持SPF 级空气洁净度; 5.3.5. 笼盒顶部要求设有圆形生命窗,直径≥150mm,生命窗四周要带有硅胶密封压槽,覆盖 0.2μm 高效过滤膜。且生命窗盖必须与笼盒盒盖在同一个平面上,不允许有突兀部件,以保证笼盒叠加时的稳定性。 5.3.6. 笼盒的饮水瓶插入口必须设置不锈钢自闭阀门,饮水瓶抽离后阀门能够即刻自动关闭。 5.3.7. 外置式饮水瓶为方形带液位刻度饮水瓶,容积≥500ml,材质要求采用全新PPSU(聚苯砜)原材料,瓶口应采用医用硅胶柔性密封圈,瓶嘴为 304 不锈钢材质,要求进行抛光处理,保证水嘴无漏水现象,动物饮水咬合处无金属毛刺。 5.3.8.不锈钢半网罩:网罩食盒位置要求设置在笼盒的后侧,笼盒正面中间为饮水瓶位置,便于观察。网罩主框不锈钢丝直径≥4.0mm,主框内矩形网格不锈钢丝直径≥1.8mm,网罩成品应做表面电化处理,保证其外表光滑无毛刺。 5.3.9.笼搭扣材质为航天工程塑料,置于盒盖两端,开启方便,不易断裂,使用寿命长; 6.备用周转小鼠笼盒 数量:15个:规格:与“小鼠IVC笼盒”一致; 7.备用周转大鼠笼盒 数量:3个:规格:与“大鼠IVC笼盒”一致; 8.不锈钢搬运车 数量:2辆; 8.1规格:≥900×600×850mm ; 8.2材料:不锈钢3042B拉丝板厚1.5mm; 8.3扶手:φ38×1.5mm; 8.4脚轮:不锈钢万向轮; 9.不锈钢双层推车数量:2辆; 9.1.规格:≥800×530×920mm 9.2.材质:304/2B不锈钢板(厚度1.2mm), 不锈钢方管:25×25×1.2mm,双层都装有3面不锈钢围栏,其中上层1侧面有把手可推。 9.3寸聚氨脂万向轮其中2个带刹车、移动灵活。 10置物架: 数量:1个: 10.1规格:≥1450×500×1600mm,三层; 10.2材质:采用304不锈钢。 10.3外框采用25×25×1.5mm方管,内径横档采用25×25×1.5mm方管。 10.4焊点无毛刺,表面无划痕。 11.实验工作台 数量:2个 11.1规格:≥1400×600×800mm 11.2材质:采用304不锈钢 ,台面采用厚度≥1.2mm的板材。 11.3支架采用38*38*1.2mm的方管,焊点无毛刺,外形美观,牢固稳定。 11.4底部有一个加强径,脚部带有调节脚。 12可升降圆凳 数量:6把; 12.1规格:≥Φ280mm 12.2材料:不锈钢3042B拉丝板厚≥1.5mm,带升降,430-530mm可调。 12.3底部装有塑料防滑脚。 | 1 | 套 |
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是否属于集采目录内?
答:不属于。
4、本项目所使用的电子交易系统,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答:不违反,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5、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违法?
答:不违法,本项目采购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是否违法?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故该要求的设置符合相关规定。
7、本项目设置的评分细则,是否违法?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8、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供应商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是否可以修改?
答: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1、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生产厂家授权,是否可以修改?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2、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产品质量与知名度”、“投标人信誉资信情况”、“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和维保体系”的评分标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如下: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产品选型合理性 | 根据所投产品选型、配置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产品选型先进,配置与项目匹配度高的,得4-5分; 2、产品选型合理,配置与项目匹配度较高的,得2-3分; 3、产品选型一般,配置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1分。 | 1-5分 |
投标人资信 | 1.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具有2018或2019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得1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或审计报告)扫描件,体系证书另提供全国认证认可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官网证书查询截图。 | 0-3分 |
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评分: 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性和可行性好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好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内容的不得分。(F为投标人所得分数)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设计、安装、系统集成、人员培训、维保方案合理可行性; 2、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设计的科学可行性; 3、安装施工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方案的科学可行性; 4、运行调试、验收方案的科学可行性; 5、技术资料交付承诺的完整性。 | 0-3分 |
售后服务和维保体系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及维保体系(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合同甲方反映较好,有持续的备品备件供应)、售后服务承诺、售后响应时间、保修期、保修内容及优惠条件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1-2分横向比较酌情评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分 |
13、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时30分,现变更为2020年6月18日9时30分。
14、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1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2020.6.10
附件: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1包答疑及延期公告.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2020BFQHZ00495
原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暂缓公告
“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HZ00495)暂缓公告如下:
本项目暂缓开标,重新启动时间请各供应商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66223646
2020年6月1日
附件:
*******-aed7-4fe7-b15f-6e********cd&appUrlFlag=ztbAttach&siteGuid=7eb5f7f1-9041-43ad-8e13-8fcb82ea831a" title="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暂缓公告.pdf">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暂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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