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学会中医文化宣传短视频制作与推广项目比选采购通告
成都中医药学会中医文化宣传短视频制作与推广项目比选采购通告
成都中医药学会中医文化宣传短视频制作与推广项目比选采购通告
成都中医药学会(以下简称我会)拟对《成都中医药学会中医文化宣传短视频制作与推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公司参加。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学会中医文化宣传短视频制作与推广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中医药学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华文明的一个瑰宝,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建国以来,我市中医药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为增进人民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真实展现今年来成都市卫健系统在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取得的成效,同时展望未来。我会受成都市卫健委委托,现需采购成都中医药学会中医文化宣传短视频制作与推广项目。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已落实。
4、项目规模:投资估算5万无。
5、采购内容:拍摄、制作以“讲述中草药传承特色”为题材5-10分钟的微视频。要求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良好的传播力,展示四川中药传承与发展。作品要求市级新媒体展播。
清晰度:1920*1080高清拍摄
音效:配音+音乐+采访
创作拍摄手法:宣传片
影片讲述手法:实景拍摄+沙画+后期包装
6、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视频制作及宣传。
7、中选供应商数量:1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成立年限于2017年1月1日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无效说明
申请人递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项目评审工作小组确认后,可取消申请人本项目报名及应答资格,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应答及评审:
1、申请人法人代表授权人不能亲自到现场递交本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所需报名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直接授权给授权代表,不得二次授权;
2、申请人递交的所有报名资料主体应为申请人自身。如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中涉及非申请人自身资质材料(申请人上级母公司或申请人下级分公司、办事处或申请人兄弟单位但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经我会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后确认不能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资质条件,将取消申请人本项目报名资格;
3、申请人报名文件未按照本项目公告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报名现场;
4、申请人递交本项目报名材料不能满足本项目公开比选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条款;
5、申请人所递交报名材料没有盖参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名(签名可手签或盖法人章)。
四、资格预审评审原则1、符合本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向本项目资格预审工作小组递交的报名材料符合本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且没有出现本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三、报名无效说明”中的任意一条描述的申请人即通过符合性审查。
2、若报名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家,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中止,我会视情况延长本项目公告及报名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3、若符合基本资质要求且递交资料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不少于3家,将取所有符合基本资质且递交资料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正式邀请应答方;
五、报名须知申请人请于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 6月12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在成都市贝森南路18号B座618室提交报名材料。
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6、微视频拍摄的成功案例。
备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是三证合一也可。
申请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申请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10:30
七、投标文件封装申请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比选文件为准。
八、评审规则以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条件和商务响应条件的最低价为中标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1、招标人:成都中医药学会
2、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南路18号B座618室
3、联系人:蒋老师/王老师电话:(028)********
成都中医药学会
2020年6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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