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放大学学校对外形象宣传项目采购公告KD-2020008
南通开放大学学校对外形象宣传项目采购公告KD-2020008
南通开放大学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放大学学校对外形象宣传项目
二、采购编号:KD-*******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2万元
四、项目需求说明:见附件,请下载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南通广播电视台
六、时间、地点及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6月18日8:20—8:30,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6月18日8:30。
3.谈判地点: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辅楼西二楼开标室(传达室楼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对招标公告的询问,请与黄老师联系:(0513)********;对项目需求的询问,请与赵老师联系:(0513)********。
七、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货进度与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4.详细的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5.廉洁承诺书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八、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七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向采购部门和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部门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部门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部门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采购部门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采购部门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邀请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3.采购部门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5.款项由采购部门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十一、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南通开放大学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
学校对外形象宣传项目需求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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