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泉博爱村日本战俘营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南泉博爱村日本战俘营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南泉博爱村日本战俘营修缮工程(2019-500113-54-01-075293)
第二次招标文件
招 标 人: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
招标公告
重庆南泉博爱村日本战俘营修缮工程(2019-500113-54-01-075293)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公司提案精神,拟开展重庆南泉博爱村日本战俘营修缮工程(2019-500113-54-01-075293)的招标工作,业主单位为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公路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单位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支付方式建设地点:巴南区南泉街道博爱村
规模:按照建筑原有型制进行保护修缮加固,建筑主体修缮总面积242.4平方米。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
报价方式:清单计价,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740474元。
支付方式:1)本工程采购人不支付备料款或预付款。2)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50%,剩余部分随工程进度支付,其余规定按渝建发[2014]25号规定执行。3)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供应商向监理人、采购人申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采购人按当月审定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价款总价的70%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85%;工程经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预留质量保修金为结算金额的3%,待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支付工程尾款时,供应商应提供竣工结算款全额(含质量保修金在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巴南(http://banan.hlxy.com/)”平台上查询到的信用情况(加盖鲜章),必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件在评审时必须全部满足才视为资格后审合格,若有任一条件不满足的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如需要原件未能及时提供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投标报名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1日起登录 “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网(www.cqbngljs.com/)”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请在公告期内直接向采购人提出。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1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融汇小区7期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一楼法律事务部。 5.4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7.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融汇7期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3*****245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187*****216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与代理机构 |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融汇小区7期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187*****216 |
2 | 项目名称 | 重庆南泉博爱村日本战俘营修缮工程(2019-500113-54-01-075293)第二次招标代理 |
3 | 建设地点 | 巴南区 |
4 | 建设规模 | 按照建筑原有型制进行保护修缮加固,建筑主体修缮总面积242.4平方米 |
5 | 资金来源 | 公路公司自筹 |
6 | 出资比例 | 100%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招标范围 | 详见施工图 |
9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10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重庆巴南)(http://banan.xycq.gov.cn/)”平台上查询到的信用情况(加盖鲜章),必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件在评审时必须全部满足才视为资格后审合格,若有任一条件不满足的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如需要原件未能及时提供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5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20年6月12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
16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0年6月13日17时前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各投标人澄清。 |
17 | 分包 | √不允许 |
18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19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 | 递交时间:2020年6月1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0 | 投标文件 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投标函部分等组成,格式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
21 | 投标报价 变更及结算 | 一、报价 (一)本项目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地勘报告、现场踏勘、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明示或暗示的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若评标时未发现,结算时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执行。 (二)人工费:由各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2019年11期的人工信息价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三)材料费: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参照重庆市巴南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公室主办的《巴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指导价格》公布的信息价,《巴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指导价格》没有的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同一种材料,同规格、型号材料报价必须一致,若评标时未发现,结算时按报价最低值计取。 1、中标后,投标人自行承担价格涨跌风险,价格不调整。 2、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投标人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同时须报监理单位和采购人批准同意后方可采购。 3、本工程材料、设备、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运输距离、仓储、保管、库损、二次及多次转运等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4 、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成交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本工程最高限价中计价材料和未计价材料均按不含进项税计入。 (四)余方弃置(若有),渣场由采购人指定的位置或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招标清单中淤泥和土石方外运距离均为暂估运距,结算时根据采购人、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实际运距计算。 (五)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1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人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主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如中标费率低于规定费率,按中标费率结算,若中标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按规定费率进行结算。 2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项目特点认为需在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清单外增加的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时可综合考虑到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单独报价。 (六)工程量清单项、量、价 1 、如果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项和工程量与施工图中工程量不一致,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采购人对工程量清单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为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若评标时未发现的修改,在实施时将按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修正。 2 、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及其配套的计量规范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特别说明: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的计划安排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工程量变化后按工程变更处理,结算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4中工程结算原则,投标人自行考虑采购人可能调整工程量造成的风险并纳入投标报价中,因工程量增减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投标人不平衡报价可能引起变更后分部分项结算价为负值。) 3 、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QJJGZ -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成交投标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及相应的费用。在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中标综合单价不调整,变更部分详见工程结算原则。 特殊情况:《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计价原则的通知》(巴南府发【2015】142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在公布的最高限价内进行报价,其执行市场价部分项目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环卫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税金(增值税)等完成该项工程的所有费用,结算时费用不再调整,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的综合单价所包括内容来具体填报。 4 、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列金额项目或专业工程暂定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若评标时未发现的修改,在实施时将按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修正。 5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6 、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投标人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的描述结合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设计图纸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 7 、投标人的报价中各单位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相同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必须相同,否则按废标处理。 (七)安全文明施工费: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人的《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八)规费、税金、竣工档案编制费: 1、规费:按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规定执行。 2 、税金:按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渝建〔2019〕143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暂按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取。 3 、竣工档案编制费:按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根据渝建【2015】420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委托单位不是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资料”,本次招标工程投标报价中不再计取检验试验费用。 (十)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740474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0404元,暂列金额70000元。 (十一)投标人的算术总报价与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按废标处理。 五、结算原则 结算总价= 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价(如果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 +措施费+工程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项目结算价款+其他项目(如果有)+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它费用。如投标人子项投标报价中有误差或歧义的,均按有利于采购人的方向进行调整。 清单中有部分注明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子目,全费用综合单价项目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针对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项目,无论投标时在单价分析表中是否组价完整,中标后均认为该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①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结算价乘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 子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等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执行。 ②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 工程变更的工作程序严格按重庆市巴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巴南府发〔2014〕49号、巴南府办发〔2017〕226号等)的相关规定执行。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及合同范围外的零星工程等均属于工程变更范围,在工程结算时根据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共同确认的竣工图和工程变更进行调整。工程变更结算计价原则如下: A.中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执行相同项目的单价的结算价。 B.中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结算价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差异部分进行调整(是否属类似项目由采购人核定); C.中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DE-2018)、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等为依据进行编制,经发包人按程序审批确认后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下浮后执行。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单价按巴南区评审办评审该项目最高限价时采用的价格编制;最高限价采用时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则按变更当期巴南区评审办发布的《巴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指导价格》执行,如指导价中没有的,则参照且不高于当月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执行,且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之比同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单价;《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也没有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认质核价,由承包人报发包人按程序审批确认后编制。 3.措施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①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中标费率结算,如中标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按规定费率进行结算。 ②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清单中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及其配套文件规定的计量规则及计量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4.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执行。 5.规费:按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规定执行。 6.税金:按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渝建〔2019〕143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7.竣工档案编制费:按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规定执行。 8.本工程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抽审,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9.成交投标人应认真配合采购人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如果送审工程竣工结算合同总价与区相关部门审核结算价相比,审减金额在5%以内(含5%)由采购人支付审计费用;若审减金额在5%以上时,由成交投标人承担(所有基本审计费用和审减效益费)审计费用,具体费用按采购人与审计单位签定的合同为准。 注:送审工程竣工结算合同总价为施工单位送采购人的结算金额 审减率=(送审总造价-审定总造价)/送审总造价×100% |
22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无 履约保证金: 1.形式:基本账户银行转账 2.金额:履约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 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4.退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无息返还。 |
23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须知第1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
24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口允许 |
25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26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 |
27 | 装订要求 | 本工程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
28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文件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
29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20年6月15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30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巴南区李家沱融汇小区7期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一楼法律事务部 |
31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口是 |
3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
33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由采购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代表身份是否符合规定; (5)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按照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7)由工作人员实施开标,当众开启密封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8)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
34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3名。 |
35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口是 √否,推荐经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且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
36 | 重新招标 |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
37 | 二次招标和 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38 | 低价风险担保 |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采购人可以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 (3)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 内,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采购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完工验 收合格之日止。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后并完成相关手续且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5日内无息退还剩余风险担保金。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
39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
一、资格评标办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 ||
投标文件的格式 | 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格式及要求进行装订,不漏项。 | ||
工程量清单 | 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1项规定。 |
二、评标程序和原则
对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按上述条款确定排名若出现并列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元的报价参与投标,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你方要求,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此处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4、招标文件确认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年月日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书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面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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