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楼宇经济管理办公室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编号:KZZX2020-06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楼宇经济管理办公室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编号:KZZX2020-06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楼宇经济管理办公室机关 办公用房租赁 (项目编号:KZZX2020-06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和平区楼宇经济管理办公室机关委托,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办公用房租赁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租赁 2.项目编号:KZZX2020-060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项目预算 134.137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本国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 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7.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6-11到 2020-06-1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南京路99号君隆广场B1座406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发售,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6-23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23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南京路99号君隆广场B1座406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老师 2.联系电话:135*****72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楼宇经济管理办公室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号龙通大厦4层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河娟:186*****73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南京路99号君隆广场B1座406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和平区楼宇经济管理办公室机关、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 投标前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否则后果自负;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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