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巴东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恩施州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巴东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现对恩施州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巴东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因第二次A包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三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BDZFCG*******
二、项目名称
恩施州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巴东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需求
A包: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系统1套、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等(详见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预算
A包:302.9万元。
(以上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的特殊资格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得评标),投标时,投标人所递交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分袋单独提交,资格审查时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应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自然人投标,则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开标前2年内任一月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可以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依法交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2年内任一月份缴税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2年内任一月份缴费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必须提供,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不提供);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进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8日23:59分前登录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444300.org),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类型勾选供应商)、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可以不办理CA锁,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23:59分,在此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24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9:00时(7月3日8: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递交地点: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307室。
九、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444300.org)发布。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3日9:00时。
2.开标地点: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307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53*****822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信陵镇巫峡路1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2*****040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9号
2020年6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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