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关于区农林水利综合信息系统(二期)测试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关于区农林水利综合信息系统(二期)测试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的委托,就其所需区农林水利综合信息系统(二期)测试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HYT2020-N-C-001;

2、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3、采购内容:区农林水利综合信息系统(二期)测试;

4、服务期限:项目测试开始至验收通过后止;

5、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一)测试服务实施范围

本项目的测试服务需要对以下实施内容进行开展,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系统名称

单位

数量

一、综合数据中心

1.1

基础数据

1

二、水利水务综合管理系统

2.1

水务管理子系统

供水管理

1

排水管理

1

水源地监测管理

1

水资源管理

1

节水管理

1

2.2

水利管理子系统

防汛管理

1

工程管理

1

河道管理

1

河长制管理

1

水土保持管理

1

2.3

水利水务管理分析子系统

1

三、承包地经营管理子系统

3.1

数据智能报送

1

3.2

土地信息管理

1

3.3

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管理

1

3.4

经营权退出土地再分配管理

1

3.5

地图编辑维护

1

3.6

系统运维管理

1

四、农产品质量监管与追溯子系统

4.1

农产品质量监管子系统

1

4.2

农产品质量追溯子系统

1

4.3

农产品质量监管与追溯移动应用

1

五、数据交换对接接口

5.1

苏州新区水厂生产管理系统

1

5.2

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线监控系统

1

5.3

高新区防汛决策系统

1

5.4

高新区环保综合管理平台

1

5.5

河长制APP(苏州市)

1

5.6

河长制APP(高新区)

1

5.7

太湖水闸自动化管理系统

1

5.8

高新区引水畅流工程

1

5.9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土地拍卖系统

1

5.10

地籍地理数据对接

1

5.11

农产品生产过程追溯对接

1

5.12

农业投入品监管对接

1

5.13

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对接

1

(二)测试服务内容及要求

软件测试服务遵循国家、省、市信息项目建设软件测试服务的有关文件及规范,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对被测试信息系统功能、易用性、性能、系统安全、可靠性、兼容性、可移植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用户文档集等方面进行评估,为系统评审验收提供客观依据;并做好项目竣工后的服务。项目测试服务全面覆盖各功能点、各分项项目系统及最终整体系统,并提供具备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测试资质测试报告。

一)总体目标

通过软件测试工作的开展,保障各信息化服务系统业务功能开发质量和数据准确性,确保相关需求和工作标准、要求在总体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得到严格贯彻,保证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顺利竣工上线及平稳运行,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从而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项目需求

1、组建专业测试服务团队

供应商需按要求组建一支在测试、质量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测试团队,满足第三方测试服务的需求,开展实施本次测试服务,供应商拟投入的核心人员在成交后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参与系统测试核心人员要求如下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人员要求

1

测试服务总监

1

1、具有丰富的软件测评经验;

2、具有较强的测试规划能力、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

2

测试服务经理

1

1、具有丰富的软件测评经验;

2、具有很强的测试设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解决测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

测试组长

1

1、具有丰富软件测评的经验,并具有担任多年测试工程师的经验;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现场解决能力。

4

测试工程师

3

1、具有丰富软件测评的经验,并具有担任多年测试工程师的经验;

2、精通各类测试工具的使用;

3、能够按照测试标准、测试流程、测试计划完成规定的测试任务。

2、建立测试体系

建立完整的软件测试流程(包括与各个团队之间的沟通、交付件)、质量控制标准、测试平台和工具。完成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测试服务工作。

3、测试服务的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标准及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的要求,检验系统是否满足用户需求,保证信息系统工程质量、维护用户和系统集成商双方利益。通过评估系统的需求符合性,对系统功能、可靠性、效率等方面进行专业的测试,全面保障信息化工程质量,为工程验收提供重要依据。为了保证软件质量,供应商应从应用系统的功能性、性能、资源占用率、安全可靠性、兼容性、可扩展性、易用性、用户文档等质量特性方面开展软件测试,测试内容及描述具体如下:

1)功能测试

功能测试的目的是在系统集成之后,通过设计测试用例、执行用例、获取结果,对系统的功能、可靠性、易用性、业务流程、用户文档等分别进行测试,保证系统功能符合用户的业务需求;

分析被测信息系统功能需求,依据《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文档》和软件产品质量要求验证系统实现了全部需求和设计,测试覆盖所有功能点,确保各项功能是可正确执行的;

根据系统《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和《系统详细设计文档》,分析各功能点测试的优先级别。用户经常使用、关系到系统核心功能、优先级别较高的功能点应予以重点关注,尤其在回归测试时应优先执行;

分析信息系统业务需求,对业务流程进行数据流向测试,确保关键业务流程正确执行;必须既包括正常输入和正常业务流程测试,也包括对非法数据输入和异常处理的测试,且对系统非正常操作的测试用例一般应占到总数的20%-30%。同时要求测试内容覆盖整个业务周期;

分析信息系统数据处理需求,对系统业务数据进行严格的正确性测试(包括数据是否超出正常的值范围、报表数据准确性等),确保系统即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准确无误。

信息系统遵循可维护性原则,具备监控运行状态和故障诊断的能力,能够通过维护向导或监控指标快速判断故障发生点,系统故障易分析性、易定位、易修复性和可测试性,并能够出具证实可验证的依据;

依据用户视觉感受和使用习惯,信息系统人机交互友好,界面风格一致,简洁美观,有关系统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中断操作的问题、提示消息和操作结果都有相应的提示信息,并且信息内容易理解。

2)可靠性测试

依据系统质量的可靠性要求,确保系统持续运行中数据不丢失,并且在以下特殊环境下也要满足:系统使用容量高达或超出规定的极限;相关软件或最终用户造成的不正确输入;违背系统运行的特性要求;在不限于以上环境下系统有对应的处理机制。

3)效率测试

依据《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对信息系统效率的描述,考查信息系统关键业务在正常工作量、预期的峰值工作量下的效率情况,主要考虑系统容量特性、时间特性及资源利用状况等效率指标是否符合用户需求,并据此对系统的性能做出全面的评价:

4)性能测试

使用先进的性能测试工具,对系统进行压力负载、疲劳强度、大数据量等测试,验证系统的性能是否满足用户的业务需求。

各信息系统的数据存储能力、存储周期、并发访问量、性能指标根据《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和《系统详细设计文档》确定。

时间特性和资源利用特性

分析系统用户行为,依据性能需求验证分级部署的信息系统支持高并发处理业务的能力;

系统的关键业务,诸如数据采集、数据同步、数据统计等,具备快速响应能力;

系统数据容量在百万级基础上,响应时间满足用户性能需求;

系统资源利用在合理的数值范围,不超过资源指标的预警值;

测试在大用户量、大并发、大数据量和长时间连续运行等条件下,系统的响应时间和稳定运行情况。

确认信息系统软件与相关的各种硬件设备、操作系统、相关支撑软件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兼容性。

5)易用性测试

依据用户视觉感受和使用习惯,信息系统人机交互友好,界面风格一致,简洁美观,有关系统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中断操作的问题、提示消息和操作结果都有相应的提示信息,并且信息内容易理解。

6)系统安全测试

从代码、应用系统、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测试,验证系统是否满足用户安全方面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软件功能验证、访问权限测试、加密测试、审计测试,漏洞扫描;SQL注入、跨站脚本攻击、DDos攻击等模拟渗透测试。

7)验收测试

在系统上线之前,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测试,以确定系统是否达到用户的要求,是否达到项目验收标准。

8)用户文档集核查

核查信息系统文档。文件应包含使用系统的必须的信息,对系统实现功能和用户最终调用的功能有尽可能详细的语言描述或图示;文档文件对使用系统的限制条件和约束应有足够的说明;各文档文件内容信息正确无误,相互一致,没有歧义,并且易理解和易学习。具体文档包括使用手册、管理手册、培训资料(PPT、视频教程)、操作指南等所有提交给用户的文档资料。核查、鉴定用户文档集的完备、正确、一致、易理解、可操作。

9)兼容性

审查产品、系统或组建与其他产品、系统或组建交换信息、执行所需功能的适应能力、获取信息的程度。

10)可移植性

审查产品对不同操作系统、浏览器、分辨率、数据库等的适应能力;测试软件安装的工作量、安装的可定制性、安装设计的完备性、安装卸载操作的简易性。

11)可维护性

测试产品或系统在原有模块的基础上扩展、删减能力,测试系统参数可维护性;软件产品的多运行环境测试

12)可扩展性

测试系统的版本升级扩展性。

4、测试项目管理

完成测试项目的进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测试问题管理、项目会议管理,以及与建设方的沟通调管理等。

另外,供应商应根据系统实施的特性,制定与项目开发相适应的完整的测试方案和测试实施计划,保证按时完成集成测试、系统测试、验收测试,保证系统测试质量。

5、测试资产管理

实现对测试资产(包括测试分析、测试用例、测试缺陷和各种测试文档等)的管理,项目过程产生的所有测试资产应进行妥善保管。

6、测试服务验收要求

为保证信息系统测试质量,被测信息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认定通过测试:

1)应覆盖《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文档》、用户能够出具的相关行业标准及其他具体意见和要求中规定的所有功能和系统相关指标。

2)测试用例执行率应达到100%。

3)回归测试时,测试用例通过率超过90%、且无严重技术缺陷和错误。

(三)质量保证及服务要求

1、供应商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用户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测试服务的完整性、实用性、安全性、保密性、及时性和高效性,为被测系统提供可靠的测试服务。否则若出现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满足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项目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3、测试服务期为项目开始至测试验收通过后止,服务期满后仍需配合采购人和国家相关方管部门做好整个所测试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供应商加强内部保密和信息安全管理,因成交供应商造成的数据泄密、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5、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获取的相关信息和产生的报告,须提供给采购人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扩散。

6、成交供应商若有失密行为须承担所有经济、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上述一般条件,响应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一)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吴中区财政局、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注册地址”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二)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政府采购”图标,进入“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点击“供应商”按钮,选择CA锁登录,按照系统提示步骤操作,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自行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供应商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3、********5、********6

咨询电话:139*****091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

信息管理部:****-********

四、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0年6月22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六、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范奕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联系人:卢海波,晏德光,王耀

电话/传真:****-********138*****945

邮政编码:215121

3、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七、本次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5、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八、公告期限: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试 信息系统 综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