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圩镇刘洼桥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圩镇刘洼桥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包河区大圩镇人民政府委托,将对大圩镇刘洼桥改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报价前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圩镇刘洼桥改建工程施工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编号:BHCG2012-071
2
集中采购机构: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3
委托单位:包河区大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包河区大圩镇人民政府
4
询价文件获取办法:投标人可直接从包河区政府网站下载,无须办理购买或报名手续。凡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报价。
5
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6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7
询价有效期:询价后 30天
8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包河区政府北楼531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2年4月5日10:00时
报价文件接收人:汤圣义( 联系电话:****-*******
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9
标书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密封提交。
10
答疑:书面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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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
12
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控制价:人民币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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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工程施工结束后,报送工程结算文件、并移交竣工资料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5%,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14
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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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证金及期限: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向业主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至履约完成后。
16
低价风险金规定:设预中标人投标报价为B1,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B2,大于B2且小于控制价A的报价为B3,B4……Bn,取B1,B2,B3,B4……Bn的平均值B与预中标人投标报价B1相比,其差值为低价风险保证金C。即:C=B-B1。当C/B>7%时,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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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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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质保期自工程书面移交之日起计算,质保期1年
19
单位踏勘现场:投标单位需自行勘察现场
地点:大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克军 联系电话:*******
********4">二、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三级项目经理;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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