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C钻头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PDC钻头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PDC钻头加工服务
项目编号:ZY20-XA406-FW6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PDC钻头加工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项目业主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资金来自直接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预计加工152.4、165.1、200、206.38、212.73、215.9、222.2、228.6、311.15、346、381、241.3、375、444.5共计14种规格PDC钻头,数量预计865只。招标人提供钻头加工用金刚石复合片、钻头圆钢、图纸及技术要求,中标人按照技术要求负责进行加工生产并提供其他辅助材料及技术服务。
2.2服务地点:陕西西安、甘肃庆阳、内蒙古乌审旗、陕西靖边、陕西定边、陕西志丹等服务场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技术要求:《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承担并完成过至少一项PDC钻头加工服务类项目(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时间满足规定要求);
3.3设备要求:五轴及以上数控加工中心1台,中频加热炉2台,环保除尘设备3台,超声波检测仪1台(自有设备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及设备照片,非自有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及设备所有人购买发票和设备照片);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人,焊工8人(必须为自有员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焊工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证));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无资不抵债现象;
3.6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7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6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转3 转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报名费发票为电子普通发票,请将电汇凭证发送至xbfzxfp@163.com邮箱,开具完成工作人员会发送至邮箱,前台获取发票联系电话***-********。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406-FW637标书费”。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9610
行号:********350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lijiang_nw@cnpc.com.cn),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lijiang_nw@cnpc.com.cn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招标编号+联系电话”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发票开具信息表 | |
开立发票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招标编号 | 本项目招标编号 |
电汇来款金额及时间 |
4.6 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0年7月6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7月9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转3 再转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
联系人:赵莹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李将 耿鹏
电话:***-********
邮箱:lijiang_nw@cnpc.com.cn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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