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金科世界城、星河湾小区电梯广告宣传项目公开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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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信息
询价公告名称:云阳金科世界城、星河湾小区电梯广告宣传项目公开询价文件创建时间:2020-06-09 15:24:23报价剩余时间3天21小时4分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2020-06-09 15:30:06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0-06-1515:20:09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终止:
询价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阳分公司

云阳金科世界城、星河湾小区电梯广告宣传项目公开询价文件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云阳金科世界城、星河湾小区电梯广告宣传项目】,比选人为【云阳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备注

金科世界城、星河湾小区电梯广告

133

1年

说明:

(1)供应商本次报价为综合报价(包干含税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宣传展位费、税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报价格式详见“附件2:应答文件格式”的“一、报价表”。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5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限价的,作否决应答处理。

(3)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任何低于成本的报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的应答。

(2)本项目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5日

(2)获取地点:重庆市云阳县群益路205号

(3)获取方式:纸质现场获取,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6:30

(3)递交地点:重庆市云阳县群益路205号

(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5)如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继续组织比选/询价;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重新比选/询价。

5供应商注册

(1)供应商须在获取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阳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云阳县群益路205号

联系人:谭敏

联系电话:18183166889

电子邮件:18183166889@189.cn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阳分公司

2020年6月9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商务、技术

(1)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合同”。

(2)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说明:供应商对合同以及技术要求的条款有异议的,应统一填写在“条款变更页”,格式详见“附件3:应答文件格式”的“二、条款变更页”。

2应答文件的签署和封装

(1)供应商应当编制纸质应答文件一式两份,并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应答文件),或者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应答文件应一起密封包装,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用的成交原则为符合资格要求的价格最低的有效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组成为随机抽取,人数五人。


附件1:合同

[]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卖方:[ ]


[ ]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签订地:[ ]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广告媒介

1.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在[ ]上发布广告,单位广告规格为[ ]。

第二条广告发布内容及次数

2.1本合同广告发布内容为[ ],采用甲方提供的[ ]样带(样片)(“广告样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片。

2.2广告发布次数为[ ]。

第三条广告发布期限

[ ]。

第四条广告发布时间表及编排方式

详见附件[ ]。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于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片,并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5.2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费用。

5.3广告发布期间甲方有权免费更换发布内容,但最多不超过[ ]次,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保证于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有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所需的合法资质(附件[ ])。

6.2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时间表,将该媒体广告栏目/版位交付给甲方使用并保证甲方使用该广告栏目/版位的合法性。

6.3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甲方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广告样片;自收到甲方的广告样片后[ ]个工作日内,应出具同意发布或提出修改的意见;逾期仍未出具意见的,视为同意发布。

6.5负责提供本合同广告发布期内发布甲方广告的样报或监播/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覆盖率、收视率、发行量、次数等),乙方负责提供的监测报告,每[半年/季度/月/周/其他]一次,并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

6.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片及其他资料。

6.7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交他人完成。乙方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办理的,应负责审核该第三人的资质,保证该第三人具备完成委托事项的资格和能力,并就该第三人的工作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8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七条费用及支付

7.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包括:

(1)发布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7.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广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

7.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7.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7.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7.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7.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7.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八条保密

8.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8.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8.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4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持续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或方式发布各档广告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同意的条件顺延该档广告发布时间和/或变更编排方式;如上述顺延和/或变更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则由此造成任何一档广告发布时间迟延的,乙方须按照以下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任一档广告发布时间迟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有多档广告迟延的,按照上述标准累计计算违约金。如乙方逾期[ ]日仍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发布任一档广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9.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发布的广告出现错误的,乙方应立即自负费用采取足够补救措施以弥补上述错误;由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

9.4因广告栏目/版位的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包括行政处罚),或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实际使用该处广告位时间及付费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2.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2.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2.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2.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2.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2.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2.8.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2.8.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2.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 [ ]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附件2:应答文件格式

一、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服务内容

应答总报价

(价税合计)

增值税率

(%)

备注

服务期限:

供应商:(盖章)

X年X月X日

二、条款变更页

条款变更页

我公司对合同及技术要求的部分条款持有异议,提出如下意见:

原条款:文件款内容

我公司修改意见:

原条款:文件款内容

我公司修改意见:

供应商:(盖章)

X年X月X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



询价物资信息
物料名称物料规格型号 物资目录名称模型名称 计量单位名称采购数量备注
营销服务-客户品牌宣传-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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