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中心汽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供电服务中心汽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汽车租赁服务采购 1.3服务内容:提供3台别克GL8车辆的租赁服务,同时配备8名驾驶员,由供应商保证与该8名驾驶员签署合法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该8名劳动者与采购人不建立劳动或雇佣关系(详见采购文件)。 1.4服 务 期:6个月。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九月末支付合同金额40%价款,十一月末支付合同金额10%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评审+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841,392.00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提供车辆的所有人必须为意向供应商,意向供应商须全权承担车辆所发生的行为及责任(提供车辆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交通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定的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车标准。(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4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为100公里以内新车且技术状况良好、证照及设备齐全、符合合同约定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安全等条件。(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5意向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税务鉴证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含续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提供相关报告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9:00至2020年6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09:00 7.2响应文件审核时间:2020年6月17日09:00开始 7.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7.4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7.5响应文件以收到时间为准,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评审+一次报价组合方式 8.2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8.3竞价条件: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 8.4 最终报价:进入报价环节的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初次报价价格(响应文件中报价)。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21号 联 系 人:施光跃 电 话:181*****737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乔女士、杜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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