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桩头劳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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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景成大厦工程项目
凿桩头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SCEC2B-XN-KMJC-LWZB-005)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昆明景成大厦建设项目工程
1.2项目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巫家坝
1.3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3万平方米
1.4业主:云南景成集团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本次招标内容:昆明景成大厦工程凿桩头劳务工程(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20年月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 20年月日领取招标图纸(电子CAD)及招标文件。
4.2.2 20年月日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传真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46@qq.com),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20年月日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现场答疑时间:在截标之前,各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踏勘施工现场,现场联系人:李培,联系电话:135*****209。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年月日前。
4.5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30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
质量为优良,必须达到“”标准,工程实测点数合格率达到95%以上,观感评分(新标准)必须为“好”。必须满足现行国家验收标准、规范,以业主要求及以上为准。
6、工期:
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本工程总工期暂定为日历天(详见合同条款)。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7.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7.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1.1附表1:投标报价表
8.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8.2.1项目经理简历表(须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明);
8.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8.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2.5劳动力计划表;
8.2.6其他技术资料。
8.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8.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8.3.4投标保证金证明。
8.4密封:
8.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8.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0.8截标时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11、评标:
11.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投标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至少应包括公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
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2、其它:
12.1投标保证金:
12.1.1投标人在20年月日前,须向招标人交纳现金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2.1.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缴纳方式及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
12.1.3若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
2)投标人不参与议标或在议标会中途离场;
3)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4)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从招标人的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清除。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1、工程建设条件
1.1场地情况:场地拆迁及平整已完成。
1.2垂直运输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具体布置以招标人的总平面布置为准。
1.3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
2、招标图纸及资料
具体详见附件资料。
3、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3.1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就招标工程的报价、承包条件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等书面文件,供招标人评标、定标。同时,也是中标后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基础。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第8条。
2 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
1)具体详见《投标报价表》中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
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或合同全部采用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报价,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3 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编制说明及标志依据:
3.1.1编制依据
3.1.2编制说明
3.1.3本次投标的工程施工目标及施工范围
3.2工程概况及特点:
3.2.1本工程的重点及难点
3.3项目负责人及组织管理机构说明:
3.3.1项目经理简介及项目经理的工程经历
3.3.2主要管理人员简介
3.3.3以上人员相应资质的复印件
3.3.4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3.3.5劳动力使用计划及劳动力的来源
3.4施工组织总体布置:
3.4.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说明,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方案
3.4.2施工段划分及施工程序
3.4.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5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安排
3.5.1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
3.5.2根据招标要求,能达到的理由及采取措施
3.5.3分包计划安排
3.6施工机械设备配备:
3.6.1凿桩头阶段机械设备的配置
3.6.2设备操作、保养及维修一览表
3.7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要求(包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说明);
3.8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8.1对建筑防渗漏及防水配合专述
3.8.2对防止质量通病(如墙身及地面开裂、室内抹灰不平……)的措施专述
3.9施工措施:
3.9.1各专业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措施
3.9.2雨季、冬季、炎热气候施工措施
3.10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3.11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第四章纪律和监督
4.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4.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4.3对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4投诉
招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工作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有权向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投诉。
联系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中建二局西南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
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所有。
经济标格式文件1: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昆明景成大厦工程项目凿桩头劳务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报价表。单价中已包含我方为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材料节约等目标所需要的全部人工费、辅材、小型工器具和机具、补贴、各类社会保险(含民工养老保险)、劳动保护,上交各项管理费和地方证件费、暂住费、计划生育费、外地进当地的施工管理费、保险费、二次转运费、利润、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全部费用(具体详见合同)。
2、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材料、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预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3、我们同意你们选择中标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或其它任何投标函,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5、我们同意招标人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招标人接受;
6、我们同意若我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后违反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2.2.3条的规定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则我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将按规定被没收。
7、本投标函已考虑了招标人向我们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有)。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附表:投标报价表
一、基础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甲乙方责任 | 单位 | 计算规则 | 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其中不含税单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税率 | 不含税合价(元) | 开具发票类型 | 备注 |
1 | 凿桩头(Φ400综合各类高度) | 包括但不限于: 设置控制线,在设计桩顶标高处截桩头,风镐剥离钢筋外保护层,人工切割超规范长度要求部分的钢筋,将锚固钢筋向外侧弯折15°,截断保护层内侧桩芯、桩头修平整,补焊锚固钢筋、破桩后的混凝土块清理归堆,截断后桩头穿孔、调运。调运桩头所需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截桩高度、桩充盈综合考虑。 | 甲方提供塔吊、吊车,手提式圆盘切割机、大锤、撬棒、钢丝绳、铁锹、镐等材料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 次 | 以凿桩头次数计算。 | 1200 | ||||||
2 | 凿桩头(Φ600综合各类高度) | 包括但不限于: 设置控制线,在设计桩顶标高处截桩头,风镐剥离钢筋外保护层,人工切割超规范长度要求部分的钢筋,将锚固钢筋向外侧弯折15°,截断保护层内侧桩芯、桩头修平整,补焊锚固钢筋、破桩后的混凝土块清理归堆,截断后桩头穿孔、调运。调运桩头所需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截桩高度、桩充盈综合考虑。 | 甲方提供塔吊、吊车,手提式圆盘切割机、大锤、撬棒、钢丝绳、铁锹、镐等材料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 次 | 以凿桩头次数计算。 | 1500 | ||||||
3 | 凿桩头(Φ800综合各类高度) | 包括但不限于: 设置控制线,在设计桩顶标高处截桩头,风镐剥离钢筋外保护层,人工切割超规范长度要求部分的钢筋,将锚固钢筋向外侧弯折15°,截断保护层内侧桩芯、桩头修平整,补焊锚固钢筋、破桩后的混凝土块清理归堆,截断后桩头穿孔、调运。调运桩头所需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截桩高度、桩充盈综合考虑。 | 甲方提供塔吊、吊车,手提式圆盘切割机、大锤、撬棒、钢丝绳、铁锹、镐等材料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 次 | 以凿桩头次数计算。 | 2000 | ||||||
4 | 凿桩头(Φ1000综合各类高度) | 包括但不限于: 设置控制线,在设计桩顶标高处截桩头,风镐剥离钢筋外保护层,人工切割超规范长度要求部分的钢筋,将锚固钢筋向外侧弯折15°,截断保护层内侧桩芯、桩头修平整,补焊锚固钢筋、破桩后的混凝土块清理归堆,截断后桩头穿孔、调运。调运桩头所需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截桩高度、桩充盈综合考虑。 | 甲方提供塔吊、吊车,手提式圆盘切割机、大锤、撬棒、钢丝绳、铁锹、镐等材料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 次 | 以凿桩头次数计算。 | 2000 | ||||||
5 | 技工 | 技工包括:木工、钢筋工、砼工、架子工、石匠、抹灰 | 工日 | 按工日计算(一工日为8小时) | 600 | |||||||
6 | 普工 | 普工包括;小工 | 工日 | 按工日计算(一工日为8小时) | 2000 |
技术标格式文件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性别 | 健康状况 | 从事专业年限 | 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出生 年月 | 工作时间 | 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号 | ||||||
工作简历 | ||||||||
时间(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技术标格式文件2:
项目经理近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工程名称 | 竣工时间 | 建筑面积(万平米) | 结算价(万元) | 质量等级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1、总部 2、项目主管 3、其他人员 (此格可编辑) | |||
4、现场 1、项目经理 2、项目副经理 3、技术负责人 4、质量管理 5、材料管理 6、计划管理 7、安全管理 8、其他人员 (此格可编辑) |
(表格根据公司最新要求调整)
技术标格式文件4: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 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5: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人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单位:人
工程、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 | ||||||
商务标格式文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月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本授权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结算、总结算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招投标》日期至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2. 本项目一般性文件(除合同及总结算)可加盖项目章,予以确认双方往来函件、文件的有效性,印模(项目章)如下:
3.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
商务标格式文件3: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2、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5、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经济标格式文件4:
投标保证金说明
致::
我单位参加工程施工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元(大写: )。
收据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昆明景成大厦工程项目
凿桩头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KMJC-LW-005)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包人:
目 录
1合同条款----------------------------------------------------------------------(28)
2合同承诺函-------------------------------------------------------------------------(30)
3材料管理协议-------------------------------------------------------------- --------(34)
4安全管理协议------------------------------------------------------------------- ---(38)
5治安管理协议------------------------------------------------------------ ----------(40)
6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47)
7质量管理协议---------------------------------------------------------- ------------(50)
8环保保证书--------------------------------------------------------------------------(51)
9后勤管理协议-----------------------------------------------------------------------(53)
10廉洁协议书---------------------------------------------------------------------------(56)
11现场签证实施流程-----------------------------------------------------------------(60)
合同条款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资质情况(详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1.资质证书号码:
2.发 证 机 关:
3.资质专业及等级:劳务分包级
4.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0年月日
第一条:劳务工程分包概况
1.工程名称:昆明景成大厦项目凿桩头劳务工程
2.工程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巫家坝
3.分包范围:昆明景成大厦项目从基础起至主体结构标高出±0完成。
4.施工过程中,甲方将根据现场进度、乙方履约情况及甲方需求,对分包标段范围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
5.承包方式:包人工、辅材、小型机具(甲供除外)等,就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场容场貌等全面对甲方负责。
6.劳务分包内容: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砼工程、脚手架工程(不含外脚手架)、砌筑工程、内墙抹灰工程和地面找平工程;配合水电安装、钢结构工程、防水工程、甲指分包工程等各专业分包的预留预埋,局部架体拆改及补槽补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和配合工作。
第二条: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及工作内容
一、本劳务分包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计算,暂定合同额元,大写:,其中不含税合同额元(大写:),税金:元(大写:)。综合单价表如下:
单价表:
一、基础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甲乙方责任 | 单位 | 计算规则 | 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其中不含税单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税率 | 不含税合价(元) | 开具发票类型 | 备注 |
1 | 凿桩头(Φ400综合各类高度) | 包括但不限于: 设置控制线,在设计桩顶标高处截桩头,风镐剥离钢筋外保护层,人工切割超规范长度要求部分的钢筋,将锚固钢筋向外侧弯折15°,截断保护层内侧桩芯、桩头修平整,补焊锚固钢筋、破桩后的混凝土块清理归堆,截断后桩头穿孔、调运。调运桩头所需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截桩高度、桩充盈综合考虑。 | 甲方提供塔吊、吊车,手提式圆盘切割机、大锤、撬棒、钢丝绳、铁锹、镐等材料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 次 | 以凿桩头次数计算。 | 1200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双方结算金额的2% | |||||
2 | 凿桩头(Φ600综合各类高度) | 包括但不限于: 设置控制线,在设计桩顶标高处截桩头,风镐剥离钢筋外保护层,人工切割超规范长度要求部分的钢筋,将锚固钢筋向外侧弯折15°,截断保护层内侧桩芯、桩头修平整,补焊锚固钢筋、破桩后的混凝土块清理归堆,截断后桩头穿孔、调运。调运桩头所需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截桩高度、桩充盈综合考虑。 | 甲方提供塔吊、吊车,手提式圆盘切割机、大锤、撬棒、钢丝绳、铁锹、镐等材料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 次 | 以凿桩头次数计算。 | 1500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双方结算金额的2% | |||||
3 | 凿桩头(Φ800综合各类高度) | 包括但不限于: 设置控制线,在设计桩顶标高处截桩头,风镐剥离钢筋外保护层,人工切割超规范长度要求部分的钢筋,将锚固钢筋向外侧弯折15°,截断保护层内侧桩芯、桩头修平整,补焊锚固钢筋、破桩后的混凝土块清理归堆,截断后桩头穿孔、调运。调运桩头所需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截桩高度、桩充盈综合考虑。 | 甲方提供塔吊、吊车,手提式圆盘切割机、大锤、撬棒、钢丝绳、铁锹、镐等材料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 次 | 以凿桩头次数计算。 | 2000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双方结算金额的2% | |||||
4 | 凿桩头(Φ1000综合各类高度) | 包括但不限于: 设置控制线,在设计桩顶标高处截桩头,风镐剥离钢筋外保护层,人工切割超规范长度要求部分的钢筋,将锚固钢筋向外侧弯折15°,截断保护层内侧桩芯、桩头修平整,补焊锚固钢筋、破桩后的混凝土块清理归堆,截断后桩头穿孔、调运。调运桩头所需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截桩高度、桩充盈综合考虑。 | 甲方提供塔吊、吊车,手提式圆盘切割机、大锤、撬棒、钢丝绳、铁锹、镐等材料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 次 | 以凿桩头次数计算。 | 2000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双方结算金额的2% | |||||
5 | 技工 | 技工包括:木工、钢筋工、砼工、架子工、石匠、抹灰 | 工日 | 按工日计算(一工日为8小时) | 600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双方结算金额的2% | ||||||
6 | 普工 | 普工包括;小工 | 工日 | 按工日计算(一工日为8小时) | 2000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双方结算金额的2% |
第四条本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以上价格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约定的包括施工图、施工措施、规范、安全技术交底及定额等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外,并负责履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乙方在充分熟悉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报价资料,并了解了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后,经双方一致确定的综合单价是双方的结算单价,乙方不得随意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
1.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材料节约等目标所需要的全部人工费、辅材、小型工器具和机具、补贴、各类社会保险(含民工养老保险)、劳动保护,上交各项管理费和地方证件费、暂住费、计划生育费、外地进当地的施工管理费、利润、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全部费用。
2.乙方向政府各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施工中发生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等所发生的费用。
3.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4.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
5.生产临时设施建设费。
6.其他分项工程与之配合发生的配合费(含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的配合费)。
7.工人宿舍房间内所有设施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并符合甲方及市标准化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
8.所有材料的场内运输及二次(或多次)转运、装卸车费用(含甲方供应材料)。
9.为满足质量、安全、工期、施工便利或其他因素而采用的技术措施;为确保冬、雨季施工期间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内,不做任何调整。
10.履约期间发生的任何窝工及因气候等原因确实无法施工时,乙方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调剂施工人员,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内。
11.施工期间的工完场清的清扫用工、CI标化现场用工;迎接突击检查发生的用工。
12.现场生产临时设施搭设和拆除的用工,搅拌机械的操作和保养、配合安拆输送泵管、清扫、清洁用工。
13.工人生活区打扫卫生及维修用工;现场临时厕所的清理工作;施工现场内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统一归甲方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14.整体工程各工作面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用工。
15.配合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甲方提供部分)的安装、改线、拆卸等用工。
16.由于乙方失误所造成的返工,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追究因乙方失误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乙方按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双倍处违约罚金。
17.工程整改期及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以及在工程交验时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所有配合用工。
18.乙方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缴纳的费用。
19.自身施工范围内和协助其他分包的成品保护用工。
20.钢筋房、木工房的机具及其耗材费用。
21.现场用电由甲方提供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后的开关箱、电缆、电线等用电设施由乙方提供。
22.约定由乙方自备的工具和乙方提供的辅材,该工程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辅材和小型机具。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条款
1.1、乙方每月须经甲方综合考核(质量、安全、工期、服从总包指令、限额领料、劳务用工管理、环保、综合治理等方面),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款结算。双方按乙方已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与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于每月20日办理结算。
1.2、若甲方需要使用零星用工,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甲方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甲方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相应人员,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相关领导审批擅自使用零星用工,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
1.3、签证发生后甲方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为结算依据。
1.4、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2、工程款的支付
2.1按月进度支付:次次月5日前支付上月已结算金额的70%。
2.2本工程完工,双方办理总结算,经所有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完成后,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85% 。甲方与建设单位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至甲乙双方总结算金额的100%。
3、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
1.在农民工进场前,乙方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相关约定应便于计量和支付,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乙方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劳动合同上报到甲方备案。若出现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不按以上要求签订或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场等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最终结算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2.乙方须加强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合理合法维权方法等方面,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并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及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甲方将不定时抽查。若出现弄虚作假﹑不严肃教育﹑不及时反馈教育情况等问题,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00000元/次的违约金。
3.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备案,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乙方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妥善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报送一份给甲方备案。若出现以上资料缺失或者信息不完善的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50000元/次的违约金。
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直接责任,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若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提出的拖欠金额代乙方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甲方向乙方的农民工垫付的工资,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同时在结算中扣除乙方200000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
5.乙方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成长问题,以亲情、关爱和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定期的教育﹑宣贯﹑沟通谈话﹑帮扶慰问等各种方式关爱农民工子女,加强农民工依法履行对子女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观念,甲方以走访的形式不定时进行调研监督。要求农民工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求务工父母每周不少于1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对于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
5、(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〇一般计税方法 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〇小规模纳税人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3%,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甲方在双方结算且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到下列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开户行:, 银行账号:)。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9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5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第五条: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乙方签订的绝对工期。施工期间不受农忙、季节及节假日限制、乙方须无条件按时完成(法律法规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开工日期:本劳务分包工程拟定于 20年月日开工(具体开工及各节点工期以甲方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本劳务工程定于 20年月日完成,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
乙方进场具体的开完工日期,均按甲方的规定办理书面的开工、完工时间确认表。甲方项目经理部提供的进度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签收。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劳动力数量充足,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按照2000 元/天对乙方处以违约罚金,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以满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若总工期拖延,甲方将按5000 元/天乙方处违约罚金;对于非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三日内书面报告甲方,建设单位及甲方认可后,工期可顺延。
3.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工程变更
1.乙方所有变更须经业主及甲方确认后生效,所有签证、变更经甲方现场生产经理、商务经理确认并经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审核后生效(具体详见签证及变更实施流程)。
2.确认工程变更价款
2.1确认工程量变更价款遵循以下原则: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均由乙方完成:如引起建筑面积的变化则按变更后的建筑面积计算乙方的价款,如未引起建筑面积的变化则所有涉及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2.2如单项设计变更所引起工程价款的变化在1000元以内,则该项设计变更不予以计算;若单项设计变更所引起工程价款的变化超出1000元,则该项设计变更的款项按照全额进行计算。
第七条:工程结算
1.乙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与甲方核实、确认工作量。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算,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按实际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单价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3.进度结算程序:由乙方每月申报已完工程量清单,经项目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材料人员在两天内评价签字,经甲方预算员进行工程量的核定,并依据评价结论和本合同规定办理结算,交项目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作为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4.本合同所有约定工作内容完工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由甲方项目预算员确认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45天内办理完结算,送项目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送甲方分公司商务部审核。甲方分公司领导签字确认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此后,乙方提供的任何单据,无论是否经项目领导签字,均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第八条:组织保证
1.甲方派项目经理,组成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
2.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作为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履行施工现场乙方的管理职能。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合同期内坚守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每擅自离开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 元/天。
3.如果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正常合格的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撤换乙方现场负责人。
4.在开工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明确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务,并委托劳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签收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和技术管理及资料签收工作,同时向甲方提供乙方运入现场的机械、设备仪器的说明和资料。
5.乙方应配备至少一名技术负责人,并按施工面积每5万平米配置一名专职技术人员,如未按要求配备,甲方有权处以5000元/人/月的惩罚性违约金的扣除。
第十一条:施工计划
乙方应于工程开工前3天内向甲方递交2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准备投入的劳动力计划、辅材、小型机具、设备等计划安排;甲方在接到乙方施工计划的3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认的施工计划,配备足够的劳动力、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设备和机具,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工序,并接受甲方的现场总体安排,并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乙方及其参加施工人员的条件及要求
1.乙方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出施工证明、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将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存放甲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和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按规定经过年检的就业证(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进场人员花名册。
2.乙方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是18至50周岁的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进场工种的人数必须满足现场进度计划要求,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乙方人员进场试用期为15天,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应立即退场,往返一切费用自理。
3.乙方进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若确因施工需要发生变更,应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将变更后的人员花名册交项目办公室核实、存档。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其所提供名册人员不符,将对乙方处以至少每次200 元/人的惩罚性违约金,且该施工人员必须退场,其在施工现场期间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提供施工现场所需材料、设备等,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文字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2.负责协调施工中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各项签证及工程验收结算工作。
4.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有权调整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根据本工程质量情况按甲方要求自行调节模板投入使用量。
2.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作业人员进场,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选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且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额或结算额的5% 的违约责任。
3.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4.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6.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无论因任何原因出现的窝工现象乙方均应自行调整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等,并且同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不索赔任何费用。
7.双方约定,乙方接受甲方电子发文的邮箱为:。
第十四条: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详见附件11:《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清单》)
1.本工程必须获得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合同单价中已包含达到此标准所需的费用建筑面积元/m2),若达不到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甲方没收乙方上述费用并对乙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栋,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各专业工种的管理均按照市标准化工地要求进行管理,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
2.现场材料要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周转材料要按甲方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分规格标识清晰,同时办理材料入库登记手续,并刷好各种标志。若因乙方原因未完成,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核定进度款中扣除,且乙方承担500 元/次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均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并随时保持清洁。在甲方领导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确保现场整洁令甲方满意。若因乙方原因做不到,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核定工程价款中扣除,且乙方承担500 元/次的违约金。
4.乙方投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双方结算金额的2%。
第十五条:安全
1.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作业人员办理各类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建筑工人社会保险如由甲方统一购买,则相关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程价款中予以扣除)。
2.本工程外架、安全防护具体做法全部参照招标文件及专项方案实施。
3.在施工期间,乙方确保按甲方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严禁违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和市标化工地要求完成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搭建和防护,并做好标识。如因防护设施未到位、不完善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赔偿费用和伤亡指标),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责任。
4.若业主、监理公司或政府各部门组织现场专项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曾经有过要求而乙方未按要求完成),并影响了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定,甲方除了按1000 元/次对乙方进行惩罚性违约金的扣除外,还要进行未达标的处罚,此违约罚金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凡因乙方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为进场施工人员按照中建企业要求,配置齐,并且统一工人服装。
6.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甲方在安全巡视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按照《工程安全管理奖罚规定办法》中相关规定处罚违约金,并直接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7.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其他安全规定详见安全合同。
8.每收到一次监理或业主通知单,要求对质量、安全进行整改的应进行处罚。
9.安全事故的处理:(详见《安全管理协议书》)
9.1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事态的扩展,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先行支付费用,第一时间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并以乙方为主体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职工及家属。
9.2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9.3非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费用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假设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双方承担费用原则为:
9.3.1 C≤2,则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
9.3.2 2<C≤5,则甲方承担:0.7×(C-2)万元,乙方承担:0.3×(C-2)万元+2万元;
9.3.3 C>5,则甲方承担:0.8×(C-2)万元,乙方承担:0.2×(C-2)万元+2万元;
9.4因为乙方的责任(故意行为、自身身体疾病、严重违章、打架斗殴、擅自雇用不符合年龄和身体健康条件的人员、未能定期做好螺栓、锁销、钢丝绳的检查、保养工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9.5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9.6承包人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承包人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9.7承包人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发包人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发包人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9.8发包人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9.9由于发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进行经济赔偿。由于承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9.10 乙方每月向甲方安全部门上报安全费用统计表(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机械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1.甲方仅提供塔吊、人货电梯、混凝土输送泵及配套泵管、外爬架、布料机等大中型机械设备,其余小型设备、机具均由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振动器(棒)、焊机、竖焊机等。
2.乙方提供的小型设备以及小型工器具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机械设备在现场使用。
3.工人所需的一般劳保用品(包括劳保服、手套等)均由乙方自备,但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代付代扣。
第十八条:临时设施
甲方提供的生产、生活用临建及水电设施,若由乙方损坏,乙方按原价赔偿。
第十九条:冬雨季及高温施工
1.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冬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的要求。
2.完成冬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第二十条: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从业主核准工程主合同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在保修期内无偿维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1 天内不予维修,甲方另外安排分包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2.本工程保修金的留置办法和退还办法,按照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3.本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满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保修扣款后,余款在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1.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教育。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市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条例和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办法,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和民扰问题;如果乙方在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扰民和民扰问题,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责任,如果乙方在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但仍引起了扰民和民扰问题,则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向业主办理工期和费用签证,由业主解决扰民和民扰时间,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控制粉尘污染,如被政府有关部门警告,则按2000元/次惩罚性违约金;如果政府部门有惩罚性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应保持生活区的清洁卫生环境,严禁随地乱扔、乱抛生活垃圾,禁止随地大小便,一切污物都应排放到指定地点;建筑材料禁止带入生活区。
5.对土堆、砂堆、水泥等必须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刮风时造成扬尘,如有发生甲方将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与整改。
第二十二条:合同内容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或业主对承包范围有调整(变更),甲方有权调整合同承包的内容,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并继续完成履行其余合同内容。
2.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以书面函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自乙方收到函件之日起,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根据乙方已完工程的实际价款扣除相关违约金和保修金后,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立即退场,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同甲方办理已完工程结算手续。
第二十三条:违约责任
1.经甲方检查认定,乙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任何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将对合同单价中的相应部分的费用不予办理结算。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支付10000 元违约金。
3.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连续施工,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怠工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乙方履行合同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业主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随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并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5.如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本合同无条件同时终止,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本合同已另行约定违约金的,甲方有权选择适用较高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协商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二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 份。
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款支付完成,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附件1:
合同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我公司仔细、全面地研究了(昆明景成大厦项目凿桩头劳务工程合同文件,我公司无条件遵守合同中的所有规定,承诺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接受合同单价和付款条件。
2、我公司明确综合单价,并接受按此单价进行结算。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承包范围调整,我公司同意在结算时按合同单价和实际未完成工程数量的合价从结算总价中扣除。
3、我公司确认合同中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条件、现场条件、合同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预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
4、工期承诺:我公司承诺无条件接受合同范围内的如下相应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具体以合同文件及甲方确定为准):
4.1 工期安排,总工期为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如下:
4.1.1 基础施工:
桩基、条基、独立柱基年月日开始,年月日完成,共日历天。
4.1.2 施工至±0.000:
年月日开始,年月日完成,共日历天。
4.1.3 主体结构裙楼封顶:
年月日开始,年月日完成,共日历天。
4.1.4 主体结构全部封顶:
年月日开始,年月日完成,共日历天。
4.1.5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年月日开始,年月日完成,共日历天。
4.2 我公司承诺非我公司原因影响工期累计不超过七天(含七天),结构封顶时间不变。
4.3 我公司承诺每延误上述规定的工期1天,则补偿贵公司人民币壹万元;结构封顶时间每延误1天,则补偿贵公司人民币壹万元。补偿金额上限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工人工资发放承诺:我公司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我公司理解贵公司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可能出现的滞后,我公司承诺自行筹集资金,保证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若我公司工人因未按时领到足额工资到贵公司项目部或业主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寻衅滋事、讨要工资,所述情况每发生一次,我公司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若上述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公司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次。若上述情况扰乱贵公司正常施工生产或致使施工生产停止,则我公司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次。
6、我公司承诺:塔吊在塔楼结构大屋面砼浇筑完毕后一个半月内拆除,否则封顶后塔机发生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7、我公司承诺:按贵公司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或未按贵公司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我公司同意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自我公司的投标总价中扣除,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我公司承诺:在无贵公司书面停工通知的前提下,我公司自行停止施工,此类情况每发生一次,我公司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
9、我公司承诺:接受贵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按工作要求对我公司的安排或调整工作界面,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清单综合单价和贵司计量进行相应的增减结算。如有违反将视同违约,我公司接受按每发生一次贰万元的处罚。
10、我公司同意与贵公司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后,本承诺函始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年月日
附件2:
项目材料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保证项目材料的管理,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项目材料管理达成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总则:
1.1 劳务承包人应委派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1.2 劳务承包人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业务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2、供应管理
2.1 钢筋、商品砼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中明确的须由劳务发包人购买的材料由劳务发包人供应,其余材料由劳务承包人自购。
2.2 材料计划由劳务承包人提供,劳务发包人审核并最终确认,但超过合同约定用料量,超量部分由劳务承包人全部承担。
2.3 验收与保管
2.3.1 劳务承包人负责现场领用材料(如钢筋、钢管、扣件等)的验收及保管,劳务承包人领用的材料丢失、损坏由劳务承包人负责。
2.3.2 劳务承包人须委派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对进场材料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做标识,并与项目办理领料等相手续及本队的现场材料管理工作。
2.3.3 劳务承包人专职材料员必须每天上午9:00前到劳务发包人物资部办公室汇报前一天的工作,并对后面的工作提出计划和建议。
2.4 领料管理
2.4.1项目为劳务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由劳务承包人依据预算限额和样板量限额编制限额领料量,经项目审核后,作为限额供应量。
2.4.2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劳务承包人按样板定额量作为限额领料依据,样板定额量由生产、技术、预算及施工人员对具体工程的单位进行理论测定和实际操作确定。
2.4.3限额领料的结算。劳务承包人具体项目完成后,经项目工长、质检部门、项目成本计划部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验收合格后,由物资部门根据有关台帐和记录进行节奖超罚结算,项目经理审定后,进行兑现。材料如节约按项目与劳务承包人5:5的比例进行分成,超耗部分劳务承包人按市场价加10%的运输及管理费承担该项费用。奖励或劳务承包人承担的费用,项目在当期核算当月工程进度款中进行奖励或扣除。所有材料的限额领用,均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3、现场管理
3.1钢筋
3.1.1加工好的钢筋经劳务发包人材料员、劳务承包人材料员共同签字验收,如因清料、使用错误发生的损失均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损失,每月统计在劳务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3.1.2钢筋的增补。所有的补筋单须由劳务承包人项目经理签认说明原因、项目工长、项目成本计划部经理、项目生产经理确认签字后,报项目常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加工。如因劳务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每月统计在劳务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双方费用按第2.4.3条进行处理。
3.2劳务承包人材料
3.2.1劳务承包人自行采购使用的材料,由劳务发包人质检、物资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必须马上退场,并承担引起的相应损失。
3.2.2如应由劳务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劳务承包人未能采购而从劳务发包人仓库领用,劳务发包人将按(劳务发包人采购单价+3%的采保费)×领用量收取劳务承包人费用,该费用在劳务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3.2.3劳务发包人提供的钢套筒等材料,劳务发包人按总计划量提供,增补的量由劳务承包人项目经理签认说明原因、项目工长、项目成本计划部经理、项目生产经理确认签字后,报项目常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领料,双方费用按第2.4.3条进行处理。因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的套筒必须及时退回,如发现劳务承包人有浪费行为,所造成的费用在劳务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按实际给予扣除。
3.2.4所有机具须为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将合格证登记台帐,机具使用前必须经项目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过程中机具损坏应及时修理,不能使用的需马上报废,严禁使用带病机具,以防造成现场施工延误,违者将由安全部按有关条例加倍处罚。
3.3周转材料
3.3.1现场使用周转材料由劳务承包人组织人员按照劳务发包人的要求分规格、尺寸堆码整齐。
3.3.2 现场闲置周转材料由劳务承包人组织人员按照劳务发包人的要求及时退还,并办理退还手续。
3.3.3 上述(3.3.1+3.3.2)所产生人工费由劳务承包人承担,如劳务承包人未按照劳务发包人要求堆码或及时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劳务发包人将根据材料市场价和窝工情况对劳务承包人进行相应处罚。
4、现场监督
劳务发包人材料员将每日在现场检查料具的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随意损坏、浪费的现象将按公司及项目有关规定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处罚。对材料堆放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将给予书面整改,如劳务承包人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文明工地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劳务承包人对上述检查或处罚应无任何异议,否则,项目对劳务承包人另行处惩罚性违约金1000元/次。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XX公司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签订的 《XX合同》框架范围内,另行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责任
1.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
2.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3.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伤和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交通、中毒、机械等),遏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2)住建部网站“事故快报”栏通报事故:0起。
(3)确保不因安全生产问题导致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甲方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域停标。
(4)不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不出现职业健康损誉事件;杜绝辐射事故。
(5)完成甲方安全创优目标。
二、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合同约定管理
(1)甲方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2)甲方应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宣贯和交底。
(3)对于乙方拒不履行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合同安全义务、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乙方列为公司“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并限制其投标活动;监管期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将该乙方纳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黑名单”中,禁止其投标活动。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1)甲方按照安全法规和合同约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甲方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安全费用清单月度考核支付,如发现乙方克扣安全费用、安全防护滞后、降低安全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用以采取补救措施。
(2)甲方负责查阅乙方安全费用台账和票据,核实安全费用投入、使用的真实性,做到安全费用具有可追溯性。
3.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甲方应监督乙方对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警示的过程教育。
(3)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乙方了解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管控措施,并督促乙方予以实施。
4.劳动防护用品
(1)甲方购买劳动防护用品须在局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并保证产品合格。
(2)“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禁止乙方自主采购,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由甲方主导采购。
5.安全验收
(1)甲方应对进场物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甲方组织危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检查监督
(1)甲方应按要求组织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领导带班检查,发现隐患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甲方有权对现场严重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制止,包括使用停工、罚款、限制投标、终止合同等方式。
7.事故应急
(1)甲方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甲方按合同约定与乙方就事故经济损失进行分割。
三、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分包单位准入要求
(1)资质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
2)乙方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2)乙方专职安全员配备要求
1)劳务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人在50人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2)专业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合同额5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5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至少3人。
3)乙方专职安全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监部签到或打卡。
4)乙方应按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350元/天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劳务用工管理
(1)乙方具有安全生产责任资格,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应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甲方留底;如乙方不与所雇佣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有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且均需体检合格。特别是所有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大龄作业人员(55≤男士≤60,50≤女士≤55),无当年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健康证明,甲方不予备案,禁止入场。擅自入场的,除了给予重罚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有效组织所有班组开展工人班前安全教育会,督促工人签订甲方制定的《安全承诺书》并执行。
3.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乙方应对所雇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在教育卡上盖鲜章,对教育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并保证按交底要求开展生产活动。
4.劳动防护用品
(1)生产过程中,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5.安全验收
(1)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与乙方关联的安全物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对不合格事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2)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对缺陷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6.安全隐患治理
(1)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
(2)乙方严禁擅自拆除或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必须经甲方安监或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同意,并采取补救措施。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及时提出建议或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和正确管理要求,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遵守,对于甲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的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能保证所施工区域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的,不能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甲方可以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7.事故应急
(1)发生事故时,乙方事故现场管理人员须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积极配合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与甲方进行事故经济损失分割(包含财产损失、工伤赔偿等)。
(4)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8.事故处理
(1)业主(甲指分包)分包单位:非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和后果;因第三方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组织各方按侵权责任大小协商处理。
(2)自有分包单位:甲方自有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费用、善后处理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代表: 法定(委托代理人)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项目总包与分供方质量管理协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创XXXX杯,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XXXXXXXXXXX。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XXX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XXX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XXX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XXX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XXX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XXX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XXX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项目部结合具体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约定内容)。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5:
治安管理承包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承包协议。
1、劳务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建二局外部劳务队伍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本承包协议的条款。
2、劳务承包人必须呈报队伍人员花名册,做到三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外出劳务许可证)齐全。
3、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单位内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和卖淫嫖娼,一经发现,不论何种原因给予500~2000元惩罚性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闲杂人员和男女混住,一经发现给予300~500元惩罚性违约金。
5、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留宿、窝藏、包庇,使用违法犯罪嫌疑人,违者处以1000~5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私拉、接电线和违章用电。易燃易爆部位附近一律严禁烟火,违者处以200~1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质设备,零部件或其他企业财产,一经发现处以500~3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施工现场设立的警告牌、警戒铁丝、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挪用和任意拆除,违者处以200~3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9、劳务承包人应成立治保组织和民调组织,协助处理本队伍的治安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0、若有违反承包协议的有关条款,劳务承包人负责人必须接受项目的处罚(惩罚性违约金由项目保卫负责人出单据,财务部在劳务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或劳务分包商接触协议,赔偿损失等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6: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对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地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当地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办理。
一.分包项目开竣工时间
自 年月日至年 月日
二.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文明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安全管理责任人
总承包单位:(岗位证书号:)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岗位证书号:)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分包单位:(岗位证书号:)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岗位证书号:)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四.协议内容、双方责任
总承包单位
1、签定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向分包方提供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组织学习。
2、坚持教育领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参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情况,对分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参施人员了解、熟知国家、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涉及现场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项施工前,对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责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有权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据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施工生产和生活责任区,划分到分包单位,按当地政府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
6、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临时用水设施、大型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标准。完全因总包方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7、协调各分包方之间配合,安排施工时间、作业区域和机械设备使用。
8、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分包单位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当地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依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经常对所属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安排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消防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2、分包方不得使用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参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
(一)进场手续
1、进场后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注册备案手续、人员花名册、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报总承包单位备查,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协议。
2、按照当地对施工企业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工人相关证件。
(二)现场管理
1、按照总承包单位划分的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加工区,按当地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管理所属区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执行总承包单位的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厕所)管理制度,认真搞好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在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煤炉”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现场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库)周边,必须设置消防水源或足够的消防器材,以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过20米的,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立管,管径要求不小75mm,建筑物每层设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和水枪。临时消防立管应在正式消防系统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严禁在工程内住人或设仓库。现场严禁住宿非施工人员或家属(老人、女性、小孩),违反此项规定总承包单位有权停工和处罚。
7、严禁挪用、破坏、损坏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损坏的负责维修,严重的要赔偿或接受处罚。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现场设施,必须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
8、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分包单位坚持日常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工人违章进行教育、处罚,杜绝类违章。
9、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现场重点消防管理区域和消防设施设备处,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统,防止消防系统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现场动用明火施工作业(电气焊、喷灯等)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和消防器材。现场开具的动火证当日有效,施工区域和作业项目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开具动火证。
2、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已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申请动火证时出示原件审核后方可开具动火证。
3、未经总包单位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动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机、气割设备、防水喷灯等涉及动火作业的机具设备,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机具设备引发事故。
5、现场防水、油工作业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内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携带当日或当班工作使用量。作业时必须与动火作业项目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垂直方向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6、现场的结构临边、洞口动火作业,必须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兜挡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坠落引发火灾。
7、分包单位使用的电焊机一、二次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两头接线处使用压线设备接牢,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一二次线端必须有良好的防护罩和接地装置。电焊机必须使用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器。
8、分包单位使用的氧气、乙炔瓶焊割设备必须使用具有相关资质供货单位的合格压力容器瓶体和焊割具,保证使用过程中,气瓶的压力表、气管、回火防止阀性能良好,无破损情况。
(四)生活区管理
1、分包单位的食堂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图纸进行布置,使用的燃气设备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合格产品,燃气瓶与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间内,应存放在操作间以外的房间。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电气蒸饭车或燃气蒸饭车要确保安全,电气蒸饭车要有专用的开关箱控制,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标准设置。燃气蒸饭车的燃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间内。
3、食堂及储物间内严禁住人,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4、宿舍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业不予批准。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5、宿舍区用电实施日检制,总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分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要每天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私拉乱接”违章用电情况,立即进行拆除和处罚,保证用电和消防安全。
6、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宿舍楼要设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发生火灾时的人员逃生和自救。
五、违约
1、根据本协议约定,若分包单位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协议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4、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奖惩
1、施工过程中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总承包单位根据当地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视情节和造成损失情处予20-50000元惩罚性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承包单位杜绝了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有功人员总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六、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单位人员发生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7:
分包方环保保证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本保证书作为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包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遵守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国家、地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一、严格执行甲方项目组制定的环保方案以及甲方制定颁发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确保甲方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程序和规定的执行。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在环保方面的培训教要育,增强环保意识,对对于在环保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分包方予以辞退或更换。
四、如分包方在施工中违返有关环保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工整改、返修或返工。
五、因分包方违返环保规定而被当地有关管理部门惩罚性违约金,以及因停工、返修、返工等所造成的甲方双方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8:
项目后勤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加强中建二局昆明景成大厦项目的后勤及生活区的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昆明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生活区由甲方负责管理,并负责提供住房和上下床,上下床实行领用制,乙方领出后应负责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人员退场或富余时要及时如数归还甲方,归还不够或损坏,按原值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出。
2、乙方负责生活区宿舍内清洁卫生,甲方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每间宿舍惩罚性违约金200元。
3、乙方必须设一名专职后勤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并积极主动协助甲方后勤管理员做好生活区的整体后勤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后勤管理员的管理。凡未设专职后勤管理员的单位,按每月2000元扣其管理费。
4、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责任区的宿舍及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灭蚊蝇工作。
5、生活区内乙方不得私自搭设小食堂,也不得在宿舍内另起灶做饭,违者除了限三日拆除外,另处2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6、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宿舍内的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毛巾挂放成线,床下鞋摆放成线,安全帽摆放成线。
7、乙方要无条件服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爱护生活区内各项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8、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后勤、现场、宿舍、生活区、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9、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出入大门时工人应出示项目的有效证件,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
10、生活区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留宿的,必须报项目部主管部门批准。
11、乙方任何人的家属不得到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居住,发现一个惩罚性违约金500元,并限期离开生活区或施工现场。
12、生活区内的用电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宿舍内全部采用36V低压照明供电。
13、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也不得将大型工具及施工材料带入宿舍存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9:
廉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昆明景成大厦工程的廉洁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甲乙双方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双方廉洁责任,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洁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和人员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教育。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现金、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及贵重物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以及报销或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子女出国留学等。
6、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7、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8、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9、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廉洁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10、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有关廉洁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洁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包括现金、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及贵重物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子女出国留学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8、乙方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的监督部门举报。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规定或违规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被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或甲方纪检部门发现并查实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情节严重的,有权将其列入公司分包分供方黑名单,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追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国建筑二局西南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中国建筑二局西南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
电话:***-***********-***********-********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0: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便于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同时满足现场其他方面要求,特制定本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协议。按甲方最新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若甲方需要使用零星用工,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甲方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甲方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相应人员,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相关领导审批擅自使用零星用工,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签证发生后甲方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为结算依据。
2、现场发生的签证,乙方须于当日提出并办理完签证申请,于工作内容完成后3日内完善相关签证手续,过后不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签证不及时,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11.
告知函
根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我司任何员工均无权以我司、各内设部门、所辖分支机构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以下行为:
一、签订、变更或解除各类合同或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二、能够成立要约或承诺的单方意思表示;
三、办理竣工(或退场)总结算;
四、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融资行为;
五、以现金或者指定非我司设立的账户收取任何款项;
六、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七、以对方非现金资产抵偿我司收取货币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以房抵债、债转股等)。
八、放弃或限制我司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以上事项三在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名义作出,并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其它事项必须加盖已依法授权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发生法律效力。以上事项加盖其它印章或仅员工签字的,对我司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以上《告知函》已知悉并充分理解,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告知函》内容执行。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清单
标签: 劳务 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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