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价器 (二次)招标公告
米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价器 (二次)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米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价器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价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米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价器采购项目
1.2项目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1.3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窗口评价器:含评价器、铝合金支架、电源适配器及电源线(电源线长度满足供电需求)。 | 130套 | 20 | 配套建设:包括所需WIFI网络及设备、评价器安装、调试,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二、项目编号:XJHW2020-003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具有所投产品经营范围);
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请于2020-06-12至2020-06-18
(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时须携带: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备查)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2室招标部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1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07-0211:00: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1室,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项目负责人:董欣
电话:138*****87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1室
联系人:孔德兰
联系电话:189*****313
财政监督电话:****-*******
2020年06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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