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迁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迁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辉县市人民法院迁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辉县市人民法院迁建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辉县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下,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8927平方米;拟建综合审判法庭和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官业务用房。

2.2建设地点:辉县市学院路与协和路交叉口东北角;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940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建筑面积12040平方米;人民陪审员及社会法官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19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设计;

2.5设计周期:总周期 7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以上资质;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2009年1月1日(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1.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2年3月 28 日- 2012年4月1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辉县市公共交易中心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 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至辉县市公共资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2)2009年1月1日(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1.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

报名时须查验以上证书、证件及合同的原件,并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 2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辉县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 187*****037

代理机构: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1

电 话: ****-******** ****-********

联系人: 杨先生、韩先生


2012年3月 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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