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秀镇新区填土工程招标公告
宝秀镇新区填土工程招标公告
石屏县宝秀镇新区填土工程公告
石屏县宝秀镇新区填土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屏县宝秀镇新区填土工程已由石发改[201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屏县宝秀镇老集镇区
2.2建设规模:221561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490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省外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2年3月27日至2012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17:30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资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hhjs.gov.cn)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5.4名录外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5省内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省外申请人自行到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原件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递交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名录内投标人到投标时办理行贿犯罪查询手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153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黄建明
邮 编:662200
联 系 人:董红均
电 话:159*****02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
联 系 人:王威
电 话:****-*******
传 真:****-*******
邮 编:661100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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