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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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太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受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于2020年6月11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太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项目

二、公示期:2020年6月12日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事项。

四、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一)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75号

联系人:邓星

联系电话:155*****38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2号楼1单元2203室

项目联系人:张丽敏

电话:153*****465

电子邮件:sxbkzb@163.com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一:


太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太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前期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的基础上,通过对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开展布点、采样和检测,识别污染地块,初步掌握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为下一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

2.1地块数量

经过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纠偏,结合国家和省级层面反馈样本清单,确定太原市需开展初步采样地块37个(含14个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地块),需开展周边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调查化工园区1个。

2.2布点采样方案编制

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纳入国家重点行业企业调查需开展初步采样的37个地块(含14个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地块)的布点采样方案编制工作。核实、完成需开展周边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调查的1个化工园区的布点采样方案编制工作。工作内容包括识别疑似污染区域、筛选布点区域、制定布点计划、采样点现场确定、编制布点采样方案;

2.3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样品委托检测:

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纳入国家重点行业企业调查需开展初步采样的除14个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地块以外23个地块和1个化工园区周边农村的地下水饮用水源的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样品委托检测工作。按照专家审定的采样布点方案对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开展现场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采样准备、土孔钻探、地下水采样井建设、土壤样品采集、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保存和流转等。

对采集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送至指定实验室进行测试分析。土壤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45项必测项目+地块特征污染物(在必测项目外且有测试方法的),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块特征污染物。

3、调查报告编制

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纳入国家重点行业企业调查需开展初步采样的除14个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地块以外23个地块和1个化工园区周边农村的地下水饮用水源的初步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及调查结果汇总分析,编制地块调查成果报告,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技术评审。

4、成果集成

太原市全部地块初步采样和化工园区周边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调查结束后应开展成果集成,编制《太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调查成果集成报告》。

二、其他要求

布点方案编制人员要求:应指定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组长,小组组长应具有2年以上污染地块调查经验;小组成员应具有环境、土壤或水文地质等相关基础知识,至少1人应参加过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专项培训。

现场采样人员要求:

(1)应指定具有2年以上污染地块调查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组长;

(2)现场钻探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钻探上岗资格证书,负责现场钻探工作。一般现场钻探人员应具有水文地质钻探经验,负责现场土孔钻探和地下水采样井建设;

(3)样品采集人员应具有环境、土壤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采样流程,掌握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设备的操作方法;

(4)样品管理员应熟悉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保存、流转的技术要求;

(5)应指定1名具有污染地块调查工作经验、熟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的质量检查员,负责对本工作组采样调查工作质量进行自审;

(6)工作组至少1名成员参加过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疑似污染地块调查专项培训。

附件二:


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太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项目

采购人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项目内容

太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

预算金额

*******.00元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事项。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马巨革

高级工程师

山西省自然资源调查规划院

杜建民

高级工程师

山西大学

白彩琴

高级工程师

山西省水利技工学校

论证专家意见汇总

1、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项目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本项目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本项目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本项目竣工时再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事项:专家组经过对本项目现场质询和讨论,认为本项目的主要技术需求基本符合要求、方案可行。

为了更好更细化完成本次工作,专家组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条: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太原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需求书相关内容。

第二条: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图件、数据库成果。

第三条:布点方案编制人员要求:

①应指定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组长,小组组长应具有2年以上污染地块调查经验;

②小组成员应具有环境、土壤或水文地质等相关基础知识,至少1人应参加过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专项培训;

③工作组至少1名成员参加过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疑似污染地块调查专项培训。

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1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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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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