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机构 招标公告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机构 招标公告
[2020-06-12]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20-ZG-C004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机构(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200 | 项 | 一、项目概况: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印发2020 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赣市食检函〔2020〕2 号)、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 年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市监食检字〔2020〕1 号),此项目抽检验批次约为1200批次;每月均衡抽样;按实际送检产品和指标结算检测费。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注,紧盯高风险食品。每月均衡抽样,要求对抽样区域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四小”食品、校园周边食品品种进行全方位抽检。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种进行100%覆盖抽检;流通环节食品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社区便利店等重点区域食品的抽检力度,其中农村食品市场的抽样占比不少于30%;食用农产品抽检应覆盖辖区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社区专卖店等;餐饮环节食品要覆盖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康养机构食堂、学校营养餐配送企业、各类型餐饮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店;“四小”食品要对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摊贩等不同业态,白酒小作坊必须全部覆盖,“四小”食品抽检不低于县级生产流通“四小”食品比重的50%;按文件要求的检测指标,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 | 420000.00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2020年06月12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20年06月15日至 2020 年 06月 19 日(工作日内)08∶30——11∶30,14∶0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2020年06月23日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捌仟元整,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一)付款方法:批次项目检测完毕,检验结果无异议、无差错完成检测项目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8%收取。
(十三)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电话:****-*******
传真:****-*******
邮箱:nkhygz@sina.com
联系人:黄珊
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大公路91号
联系人:钟先生、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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