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清县城乡规划所2020年度德清展示馆运营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德清县城乡规划所2020年度德清展示馆运营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德清县城乡规划所就2020年度德清展示馆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DQZCFW-2020-G5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一 | 2020年度德清展示馆运营管理项目 | 100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C.拟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D.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专业物业管理企业;
E.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报名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报名方式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6-12至2020-6-22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允许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依法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7-2 09:00
七.投标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4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20-7-2 09:00
九.开标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4 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得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报名成功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本单位,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
3. 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确认。同时,资格审查时若须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有效公证件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0年2月、2020年3月、2020年4月;或2020年第一季度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0年2月、2020年3月、2020年4月;或2020年第一季度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C.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网站截图可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或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作为资格证明材料);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E.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专业物业管理企业;
F.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须提供此项;其中财产证明材料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
十二、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至两周,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二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效。
十三、质疑和投诉:
采购单位质疑受理联系人:费先生联系电话:137*****967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01号
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联系人:刘钰滢联系电话:****-*******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272号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城乡规划所
联系人:丁女士联系电话:177*****739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叶琪欢(项目负责人)、梁海芳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27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
联系人: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传真:****-*******
地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
********4/20206/f7ee713f-012d-4fec-a8ab-56af122c6069">2020年度展示馆运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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