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候机楼入口新增痕量爆炸物检测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机场候机楼入口新增痕量爆炸物检测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省管理机场集团公司痕量爆炸物检测设备招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12-3-27
招标编号:0748-1240CA1011DJ/02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的委托就下述所需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1. 招标条件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所属机场候机楼入口新增痕量爆炸物检测设备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关于下达机场候机楼入口处新增痕量爆炸物检测仪器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局发明电【2012】62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辽宁省机场集团管理公司。采购资金由民航局、辽宁省机场集团公司共同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辽宁机场集团所属机场现用各航站楼入口所需的痕量爆炸物检测设备。
3. 招标货物的名称及数量:
序 号 | 名 称 | 所属机场 | 数 量 |
1 | 痕量爆炸物检测设备(台式) | 沈阳机场 | 3台 |
2 | 痕量爆炸物检测设备(台式) | 丹东机场 | 1台 |
3 | 痕量爆炸物检测设备(台式) | 锦州机场 | 1台 |
4 | 痕量爆炸物检测设备(便携式) | 朝阳机场 | 1台 |
5 | 痕量爆炸物检测设备(便携式) | 鞍山机场 | 1台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设备必须取得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暂未取得该证书的,必须承诺在设备供货之前取得并提供该证书)。投标设备必须符合《民用航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验收内控标准》(MD-SB-2011-004)。
(2) 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或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书的复印件。
(3)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 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2年 3 月 27日至 2012年 4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 16 时 30 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两仟元(¥20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12室,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100 元。招标人在收款后_3_日内寄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 4月19日9 时30 分,提交到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一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
邮编:100125
联系人:王鹏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wangpeng@casc.com.cn
账户名称: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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