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一、二总街提质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老城区一、二总街提质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茶陵县老城区一、二总街提质改造工程(二期),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发改投〔2018〕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茶陵县洣水棚改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发改招[2020]9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茶陵县老城区一、二总街提质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
1.2.2 建设地点:茶陵县洣水社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茶陵县老城区一、二总街提质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位于茶陵县,工程内容为:X10#、X11#-1、X11#-2、X11#-3、M2#、X14#、X16#、X19#、X20#、M6#、M7#、M8#、M11#、X8#、X9#、X17#、X18#、M1#、M12#、10#、8#金张楼、11#、14#、15#共24栋仿古建筑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094.760035万元。
1.2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1.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主体、装饰装修、消防、给排水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1.4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1.5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1.6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在有效期内)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7号文件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指茶陵县)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含本次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
2.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7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72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
5. 投标担保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担保承诺。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6月12日~2020年7月3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答疑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区域电子指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8.发布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茶陵县洣水棚改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
联 系 人: 刘朝雄
电 话: 182*****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精算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日升大楼三楼
联 系 人: 陈婷 、汤庆庆
电 话: ****-********
11.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立即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附件1)、《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2:开标结果默认申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投标人名称)现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不是来自疫区人员;②来自(省、市)身体健康的人员;③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接触史;④不曾是确诊治愈病例或疑似病例或解除医学观察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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